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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dysan4 於 2019-7-10 02:57 PM 發表 9900509 9900510 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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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rychin 於 2019-7-10 03:01 PM 發表 FACEBOOK, WHATAPPS GROUP 仲未寫夠...
原帖由 NvyKqp 於 2019-7-10 03:10 PM 發表 唔係個個識用FACEBOOK, WHATAPPS GROUP, 這是最原始的表達方法。 林鄭想聽民意, 去睇下18區連儂牆喇, 是市民向政府最和平的表達民意方法。 ...
原帖由 二叔公 於 2019-7-10 03:06 PM 發表 D人真係仆街,一D公德心都冇,公共地方行人隧道可以隨便掛個什麼紙牌連乜柒牆就可以當成自己的宣傳版嗎?這個與隨街貼D宣傳海報嘅仆街公司有何分別?最淒涼D清潔阿姐要幇佢地D仆街清理乾淨。香港人公民質素真係每況愈下! ...
2019-7-10 15:17
原帖由 再來荷蘭橙 於 2019-7-10 03:12 PM 發表 一個人就可以貼過百張 .. 有意義嗎 ?? 唔同意見 . 唔同聲音 . 就唔俾貼 . 有意義嗎 ?
原帖由 NvyKqp 於 2019-7-10 03:17 PM 發表 好彩「23條」係2003年立法不到! 正於「返送中」係2019年立法不到! 貼D紙仔表達對政府不滿, 又話人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