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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哋喺公眾地方影相關你鬼事咩 ,班友做賊心虛,受害者 又唔知自己嘅權利

近期多次示威都有懷疑被拍攝的示威者,企圖刪除對方手機照片或片段,有律師指,有關行為有可能犯法。

警方在旺角清場期間,一名女子被示威者懷疑是便衣警員,在場拍攝示威者容貌,她被一名男子從後捉著,要求她刪除影片;另一邊有人拉扯她的衣服,她最終掙脫離開。

近期示威有多次類似爭執,上星期六「光復屯門」遊行,有示威者在屯門警署外,包圍一名被指拍攝示威者的人。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曾稱:「你可否解釋給大家聽,你拍照有甚麼目的?他說照片不知有何目的,你逼他,他不說也沒有辦法。」

當時也在場的議員林卓廷曾向對方轉達,示威者希望監察他刪除照片,但對方不同意,最後被警員帶走。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他是有權拍攝,相片是沒有人能迫他刪除,這些人士被包圍時,其他示威者也不願放行,現場亦無警方處理,我們作為民意代表往往唯有權充調解角色。我亦多次呼籲示威者,要保障拍攝者手機內可能有其私隱。」

有大律師指,這類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你不讓人離開,要求他一定要刪除、甚至包圍他,當時的情境,你是無法離開,亦沒有其他路可走,法律上已構成非法禁錮,最高刑罰是七年監禁。」

陸偉雄又指,若涉及以威嚇方式,強迫他人刪除照片,亦有機會構成刑事恐嚇。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d231b7be6038352285f081d/有示威者懷疑遭拍攝要求刪片段-有律師指行為或涉犯法



附件

IMG_20190708_195638.jpg(224.62 KB)

2019-7-8 19:56

IMG_20190708_195638.jpg

黑色暴徒,支持警方捉暴徒


呢班友心目中邊有法律


私刑?非法禁錮?傷害他人身體,強佔財物,非法侵損他人財物。但我係有我自由表達。我不滿政府無回應。有耳猿都話年青人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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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中嘅男人慘, 畀班人折磨咗幾個字,電話又畀拒地搶走


偷拍人有有啲唔啱嘅


https://youtu.be/FqvJcaZhqGw
有冇涉犯法,睇下片清楚D



好和平, 點做都無犯法, 香港人真好野, 全地球最文明


引用:
原帖由 willy222 於 2019-7-8 08:03 PM 發表
呢班友心目中邊有法律
和平示威,但又唔見得光 !
精神分裂,青山走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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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lovehkong 於 2019-7-8 08:15 PM 發表
偷拍人有有啲唔啱嘅
有人示威影下相唔出奇喔好平常! 佢哋做賊心虛先咁驚人影相啫



光明磊落又使乜帶罩丫


犯法就當睇唔到, 都唔係第一次, 成日敢做唔敢認, 香港人真係好有勇氣, 先可以厚住面皮, 乜都話好和平


引用:
原帖由 ilovehkong 於 2019-7-8 08:15 PM 發表
偷拍人有有啲唔啱嘅
法無所禁即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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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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