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哋喺公眾地方影相關你鬼事咩 ,班友做賊心虛,受害者 又唔知自己嘅權利

近期多次示威都有懷疑被拍攝的示威者,企圖刪除對方手機照片或片段,有律師指,有關行為有可能犯法。

警方在旺角清場期間,一名女子被示威者懷疑是便衣警員,在場拍攝示威者容貌,她被一名男子從後捉著,要求她刪除影片;另一邊有人拉扯她的衣服,她最終掙脫離開。

近期示威有多次類似爭執,上星期六「光復屯門」遊行,有示威者在屯門警署外,包圍一名被指拍攝示威者的人。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曾稱:「你可否解釋給大家聽,你拍照有甚麼目的?他說照片不知有何目的,你逼他,他不說也沒有辦法。」

當時也在場的議員林卓廷曾向對方轉達,示威者希望監察他刪除照片,但對方不同意,最後被警員帶走。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他是有權拍攝,相片是沒有人能迫他刪除,這些人士被包圍時,其他示威者也不願放行,現場亦無警方處理,我們作為民意代表往往唯有權充調解角色。我亦多次呼籲示威者,要保障拍攝者手機內可能有其私隱。」

有大律師指,這類行為可能構成刑事罪行。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你不讓人離開,要求他一定要刪除、甚至包圍他,當時的情境,你是無法離開,亦沒有其他路可走,法律上已構成非法禁錮,最高刑罰是七年監禁。」

陸偉雄又指,若涉及以威嚇方式,強迫他人刪除照片,亦有機會構成刑事恐嚇。

新聞來源連結:
http://news.tvb.com/local/5d231b7be6038352285f081d/有示威者懷疑遭拍攝要求刪片段-有律師指行為或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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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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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到呢暴徒刁民, 告佢地毆打,非禮, 強搶他人財物.


個女子報咗警啦
希望報紙會跟啦



全部有片嘅拎曬去警方到,拉得一個得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