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7,552
  • 回覆: 1
  • 追帖: 1
+6
(四)訂定警務人員須出示委任證這規定並非為了滿足市民的好奇心,亦並非為了給不合作的人,提供一個便捷的途徑,讓他們阻礙警務人員合法執行職務。雖然如此,在某些情況之下,即使人員的警察身分不存在任何合理疑點,市民的要求仍可被視為合理的。各人員須時刻靈活處理,並依據優質服務的原則辦事。

(六)如警務人員未能出示委任證,而原因是「要求不合理」或最終未能遵辦,人員必須在記事冊說明原因。(PGO 20-16)

反警都要睇清楚先



引用:
原帖由 Heyjoejoe 於 2019-7-9 12:22 AM 發表

哈哈算啦,唔好駁啦,
照你邏輯,下面呢個唔使查委任證都知係差佬啦
你想認真討論定鳩up先?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