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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C狗暴徒攞架黎刁


引用:
原帖由 arcadiang 於 2019-7-9 03:47 PM 發表


佢講嘅係市民呀 !唔係暴徒呀
衝立法會拉人喎,差佬冇紀律濫用暴力完全冇皇管。



我未見過警察查議員身份證,,,😯


引用:
原帖由 pcjunior 於 2019-7-9 03:49 PM 發表


衝立法會拉人喎,差佬冇紀律濫用暴力完全冇皇管。
去看看警察通例第一章,指揮官有權決定通例行使的範圍,佢上司叫佢唔使展示就得喇

仲有係上方有註明,如有阻礙執行任務,警務人員可不配帶委任証係身嫁,你認為佢冒警既,發現佢張相可以第三方查証真確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oken 於 2019-7-8 07:06 PM 發表
呢個應該係致力減少貧富懸殊、反黑警既本土英雄。
你睇佢載黑口罩以武制暴去對抗警察,就知佢係黃衛兵既偶像啦。

[ 本帖最後由 haappy78901 於 2019-7-11 11:17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woken 於 2019-7-8 07:06 PM 發表
9892768
一睇就知係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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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出示委任證?睇你做緊乜,真係唔一定嘅喎。
例如,埋伏或特別情況,會隱藏身分,邊會掛或出示委任證,如果係咁就唔使雜差啦,個個著軍裝執勤啦。但的確,在拘捕或調查索取資料時,係應該出示及表明身分。



[隱藏]
正常出勤,就應該出委任證。但係喬裝都仲要出委任證就貽笑大方。噉喬裝嚟做乜嘢。


引用:
原帖由 taxissssss 於 2019-7-8 06:49 PM 發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m-od9Z1AQU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連場示威,警方執勤時出示委任證成為社會關注議題。昨晚警方在彌敦道清場時,有警員揚言「警察執行職務係唔需要展示委任證」,引起網民熱議。原來6月19日播出的《警訊》中,指出便衣警務人員執勤時,必須出示委任證。

警方自612金鐘衝突期間派出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清場,卻被指制服上 ...
啱!
捉住左疑犯,向佢讀出佢的權利同警戒講詞時,這時便應該出示「委任證」!
(好似係:我而家同你講,唔係事必要你講⋯⋯)?



曱甴都帶返張曱甴證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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