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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四無量心 於 2019-6-19 04:58 PM 發表 想犯法去台灣!想殺人去台灣!但記住即時回港呀!香港有保護傘!別怕!香港是逃犯天堂!逃犯樂園!香港市民已經話比犯人知!香港歡迎你們!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講東講西 於 2019-6-19 03:05 PM 發表 逃飯條例未通過前 男朋友帶你去台灣旅行千萬記得要好聲好氣 最近,獅子山、飛鵝山、魔鬼山均出現了「黃符」、「黑符」,黃底黑字或黑底白字的符咒,像是把獅子山下了降頭,雖沒有喪屍,但山腳下的部分群眾像着了魔,未認清事件來龍去脈,卻聽從政棍口號、看了動員標題、盲信網絡圖像,遊行,甚至發動暴動圍堵、衝擊代表特區政府權威的立法會大樓。有人掛上高處卻因失足而墜地送命,此刻,無論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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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臘鴨皇 於 2019-6-19 05:38 PM 發表 法治根基比一切重要,一間屋10個人有9個殺咗人但查極都查唔到真凶,法律面前只可以放晒10個人,有啲人治地方直接判10個人有罪,連呢一點都攪唔掂絕對無資格立任何法例!一個明星無交稅,但未經審判已經可禁固幾個月唔比見律師、家人,咩玩法?香港最多48小時之後要放人。就算殺咗人,差人48小時無証據都要放人。 ...
原帖由 haappy78901 於 2019-6-20 12:14 AM 發表 法治根基?? 而家黃巾賊話誰大誰惡誰正確喎。
原帖由 將軍澳燈王 於 2019-6-20 01:49 AM 發表 我想緊,假如你男朋友幫你買重保險寫佢做受益人,然後兩個人去一個人返,咁有無得賠?
原帖由 kopahin 於 2019-6-20 08:18 AM 發表 其實有,人壽保險應該無分他殺,主要對方審唔到單case不能算你有罪,咁大搖大擺申請佢冇乜藉口拖你,問題係申請人要拎死亡証,佢會咁樣留難你
原帖由 將軍澳燈王 於 2019-6-20 08:34 AM 發表 點會拿唔到死亡証,有哂事例,只要返到香港你可以大大聲叫人去台灣找返個失蹤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