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etmerambo 於 2019-6-19 10:00 AM 發表


經濟糾紛,唔審就可以無限期扣留!
陽光屍發!!!
逃犯條例過佐 所有共產黨唔順眼的香港人 都可以話經濟犯罪 引渡返大陸



被引用(3)
正解


用下腦諗下啦,大陸點對港獨果班, 你送上門大陸都唔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