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83,379
  • 回覆: 5
  • 分享: 20
+8
引用:
原帖由 丁老闆 於 2019-6-19 10:01 AM 發表
算吧啦黃媒,6年前嘅嘢,點解要趁宜家先報呀,犯法就犯法啦
如果你係無收錢打字嘅,其實你有無人性㗎?



引用:
原帖由 丁老闆 於 2019-6-19 10:46 AM 發表

點樣冇人性?犯法唔洗拉?你估度度都係香港無法無天?
段新聞講緊


拘留20個月沒審判、患病不能保釋及保外就醫、未得家屬同意擅自解剖遺體


呢啲你覺得無問題?



引用:
原帖由 遁地盒仔 於 2019-6-19 10:55 AM 發表

你意思段作文講緊?

行文欠流暢,故事多犯駁位,返去騰文啦
😪



引用:
原帖由 丁老闆 於 2019-6-19 10:56 AM 發表

原來你都會講證據㗎?咁點解上年唔爆?前年唔講?趁宜家出嚟抽水?佢宜家忽然記得有個犯咗法老豆呀?
嘩,討論區真係咩人都有,今天又開眼界了


欽敬欽敬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丁老闆 於 2019-6-19 10:57 AM 發表

個個犯咗法就話保外就醫,咁唔洗要監房啦?
其他兩樣呢咁?



引用:
原帖由 丁老闆 於 2019-6-19 11:04 AM 發表

邊兩樣?
自己睇啦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