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67,255
  • 回覆: 419
  • 追帖: 3
  • 分享: 7
+55
應該把全港法律刪除, 留番一條暴動罪咪夠用囉


禿鷹做得好好多


提示: 違規內容已被屏蔽
引用:
原帖由 epos3375 於 2019-6-18 02:09 PM 發表
事實上好多學生是平和。但事實是有人換磚和鐵枝。這都唔算暴動嗎?那些說警察過份暴力的。有腫試吓比人擲磚頭唔好走。唔還手。我就佩服。
比暴警用槍打既都仲向前, 又唔見你出黎佩服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xkx 於 2019-6-18 14:23 發表


比暴警用槍打既都仲向前, 又唔見你出黎佩服
我只見往後走的多。



引用:
原帖由 aoaoaaoo 於 2019-6-18 02:22 PM 發表
其實係d黃L on99
一聽到暴動就驚L到賴屎
以為定性暴動冇衝擊冇掟磚都系暴動罪
驚L到要聰聰出黎解釋比d弱智聽
又無知又冇guts點做黃L呀
又要威又要成塊西

最L弱智係人地解釋完改埋名等你5洗驚勒
冇暴力行為系入5到暴動罪
有碇磚有衝擊你仍可能入暴動罪
黃L淨系聽到........5個人暴動 ...
你主子就驚到互相卸膊啦, 出黎講野仲要口窒窒



引用:
原帖由 yeunga13 於 2019-6-18 02:15 PM 發表
一哥下台算啦,人廢言也廢
還有保安局局長



引用:
原帖由 epos3375 於 2019-6-18 02:25 PM 發表

我只見往後走的多。
即係你話佢地往後退暴警仲要開鎗啦



提示: 違規內容已被屏蔽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yipb1 於 2019-6-18 02:26 PM 發表



還有保安局局長
這個樣衰一早不應存在,陳茅波及鄭肉嘩 too



引用:
原帖由 aoaoaaoo 於 2019-6-18 02:26 PM 發表


又引到一黃L葡頭
唔係丫化400幾個帖既就當自己係陀地  
而家建制狗唔夠人出帖咩, 請埋D青頭仔



引用:
原帖由 豬仔會爬樹 於 2019-6-18 08:55 AM 發表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上會見傳媒表示,6.12當日形容事件為暴動,坊間有不同意見。他解釋,當日所指,是某些人的行為涉干犯暴動罪,如沒參加暴力行為的人士,不用擔心,當日表示拘11人,只有五名涉暴動有關。此外,警方當日在周邊地方,拘捕17人涉其他罪,包括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當日三時半,有人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包括用磚頭、鐵支、鐵馬,說這是暴動,因有些人使用了暴力行為。如在場沒使用暴力人士,不用擔心。當 ...
爆晒光都唔算暴力?



坦白講,此條法是有保留的應全面檢討及資訊才能實行。請你們放過林鄭吧,她是最大受害者。


引用:
原帖由 T2. 於 2019-6-18 09:52 AM 發表
大家請注意,HK法律已改寫,根據新聞台訪問兩小女孩,暴動新定義 : 搗亂破壞掟磚掟鐵通同時要有搶劫先係可以定性為暴動,殺人放火未發生暫不作暴動定義,發生後先至算
...
都冇掟菠蘿,梗係唔算暴動啦!

你問曾德成最清楚!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JohnKimGTR 於 2019-6-18 12:17 發表

明嘅人會明,唔明嘅人點提醒都唔會明。
咁心被利用做美狗西奴嘅爪牙係唔會醒㗎
呢班人唔係食齋!應仲出緊糧!
有關方面應開檔案澈查行蹤!以保太平!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