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560
  • 回覆: 5
就上周三(12日)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17日)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指直至目前為止,警方



我覺得今次一哥解釋得好大體,
而且政府首次作出官方澄清,
唔使不斷被毒媒屈, 而自己食晒死貓,

對整件事都係正面
而且界定清楚和平示威者係唔會被控暴動,
佢地真係聽完先知自己原來唔算暴徒
可想而知毒媒鋪天蓋地式既造謠,
可以造到令人連基本常識都唔識分, 唉....,


最緊要係警方表明唔會向惡勢力低頭,
不退縮, 不姑息真真正正既暴徒, 讚呀
總算令市民相信香港仍有公義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17/bkn-20190617211717328-0617_00822_001.html



大律師龔靜儀認為,即使整件事不被定性作暴動,但當中有些人有暴力衝擊警方的行為,也可以被控暴動罪。她舉例稱,若1000人示威沒有暴動,但當中3幾個人拆鐵馬,然後一齊撞向警方,又有人掟磚和叫囂,這已是暴動行為


都是轉軑高手..........勁.........!!


有部分人士係犯暴動, OK ? 
黃人明嗎 , 無掟過磚, 無打過差佬, 你怕乜撚啊



[隱藏]
總之 罪犯就是英雄 坐過監 出黎咪又係一條好漢(唔好意思 教壞細路 嘻嘻)


其實不解釋還好~

以免三不像~



主題標籤 #警務處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