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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傳媒,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中通社6月15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5日在港表示,現在特區政府沒有法律基礎來按照台灣的要求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
當日,林鄭月娥在特區總部會見傳媒,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在回應台灣記者有關特區政府未來將如何處理台灣殺人案時,林鄭月娥表示,台灣當局曾幾次提出希望特區政府提供刑事協作及移交陳同佳,這驅動特區政府為移交尋找法律基礎和辦法。
她稱,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尋找到今天的方案,但現在看來,這個方案在陳同佳出獄前沒有可能做到,現在特區政府沒有法律基礎來按照台灣的要求移交疑犯。
林鄭月娥表示,雖然可能最終未必能夠處理台灣殺人案,但修例對於填補香港在刑事互助和逃犯移交制度上的明顯漏洞非常重要。
她仍然認為修例的初心正確,也受到不少市民及立法會過半數的議員的支持,所以不認為應就此撤回有關條例草案,否則將向社會釋放有關條例草案根本無立足之地的訊息。
針對有關中央政府在修例工作中的角色,林鄭月娥回應稱,修例工作由香港特區政府主動、自發去做,整個過程由特區政府主導,中央政府對於特區政府及她本人的立場一如既往,即是理解、信任、尊重和支持。
她解釋稱,在修例過程中,特區政府兩次對條例草案作出修訂,其中第二次部分措施直接涉及中央,包括特區政府只會處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移交申請及允許被移交的逃犯在內地被判刑後可回香港服刑,均得到中央政府的同意。(完)


照泛民邏輯,死者激嬲殺人犯在先,應該死者向殺人犯道歉?港府應該即時放咗殺人犯,並向佢賠償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hkcna.hk/content/2019/0615/768885.shtml

[ 本帖最後由 mousehunter 於 2019-6-15 10:02 PM 編輯 ]



潘曉穎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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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洗頭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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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方法可以用


立法,台灣仔都拒收,難度坐洗頭艇先收?
引用:
原帖由 鍾震唇 於 2019-6-15 10:07 PM 發表
出洗頭艇



台灣一直係港英黑警的逃犯天堂,根本無法可依引渡返來,夾硬來人治就別論


全力搶救人渣作戰完滿成功


陳同佳的代表律師一定要你講依何法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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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才是受害人


引用:
原帖由 BNO實太cheap 於 2019-6-15 10:06 PM 發表
賣港賊林鄭月娥施政策略失當,導致殺人嫌犯陳同佳逍遙法外,仲挑起社會矛盾對立,絕對需要下台謝罪
而家有二百萬香港人企出黎站在陳同佳果邊,你想特首做咩?



引用:
原帖由 feryi34 於 2019-6-15 10:08 PM 發表
有其他方法可以用
還有什麼方法,台方提出的?如果香港同意即承認台灣是國家?你想得美



根本就不能移交罪犯到台灣, 最最主要的是台灣有死刑, 而且司法不公是普遍社會觀感。 到台灣可能不能獲得公平公正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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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堅持法治?港府傻鳩咗啊?特事特辦啦!咪時泛民唔肯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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