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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毫不妥協,強硬的主張,有人因此死亡,大家都有兄弟姊妹,男女朋友或伴侶,對方毫不妥協,大家有何感想?

泛民政府建制是否應該在立法會議事廳進行辯論?政府擱置條例,不設時限的討論完善條例,泛民為何不肯討論?

泛民主派宣稱反逃犯條例遊行有103萬人參與,張超雄,鄧偉棕係泛民最有良心的代表,你們會承認這個是事實嗎?

泛民成日要求同政府對話,點解就唔敢係論壇與市民對話

香港已經大撕裂,難道大家唔想有真誠對話嗎?

請支持這個貼,把它推上頭版,讓泛民及政府回應

[ 本帖最後由 smart889 於 2019-6-16 08:59 AM 編輯 ]



妳 點解 唔向 張超雄,鄧偉棕 申請 開個 論壇對話?


泛民及其支持者嘅訴求,令到香港腥風血雨,作為小市民,懇求泛民與市民對話,向市民解釋你哋的訴求


在呢個論壇全港市民都可以看到, 我們以理性的方式要求泛民回答,解答不少市民心中的疑問,我們不要粗言穢語,請論壇的朋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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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自己唔叫??? 叫人沖, 自己鬆~
引用:
原帖由 smart889 於 2019-6-14 10:13 PM 發表
泛民及其支持者嘅訴求,令到香港腥風血雨,作為小市民,懇求泛民與市民對話,向市民解釋你哋的訴求



大家有乜嘢疑問可以在此提出,請張超雄或者鄧偉棕可以與我們對話

泛民主派經常舉行遊行示威,要求政府回應泛民的訴求,小市民在此亦請泛民言行一致,可以回應市民的訴求



任何對今次逃犯修訂有疑問的市民,希望提出自己的問題,讓雙方的議員可以為我們解答


在此亦歡迎建制派的議員或政府代表為我們解答


電台或報紙只是單方向的發放訊息,小市民沒法發問亦沒法質詢, 在此論壇有雙向溝通,文字記錄,大家慢慢斟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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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亦希望過兩日,將去立法會示威的年青人,可以在此作出質詢,並容許支持條例的政府官員作出解答


條例寫明犯嚴重罪行七年以上,中港兩地同時都係罪行,並且不屬於政治性質,經由香港法院審視,才可移交,在這樣的條件下,泛民議員可否解釋有何問題?


香港已經大撕裂,難道大家唔想有真誠對話嗎?

請支持這個貼,把它推上頭版,讓泛民及政府回應



借用其他人的貼,請泛民議員可以解答

1
香港修改逃犯條例,沒毛病!
讓在大陸,台灣,澳門犯了殺人,強暴,劫機等37項罪刑,然後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審判。
錯在哪裡?

2
決定可否引渡的權力,從立法會改成法庭,跟全世界一致。
把決定引渡與否的權力,從政治人物手裡,回歸法官,請問錯在哪裡?

3
不修改,是要讓香港人可以到北京,上海,台灣殺人放火都不必受法律制裁?

4
37條允許引渡的罪名,都是萬國公罪。沒有跟言論,民主,出版示威有關的罪。

5
連電腦犯罪,內線交易,都排除在這個條例的修訂了。
可以爽犯罪,免引渡。
這樣還不夠?
還不行?



泛民議員有膽鼓動暴亂反政府,為何冇勇氣在論壇與小市民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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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開論壇,係非常好的平台,讓所有建制或者反對派的議員,可以收到市民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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