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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聞評論] 【逃犯條例】收19宗涉警方行動投訴 盧偉聰:若頭部中彈可報案驗傷
#1
發表於 2019-6-14 10:17
盧偉聰重申,警方有嚴格指引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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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警察總部,就昨日金鐘衝突採取的行動召開記者會,他說,目前收到19宗涉及警方行動的投訴,包括被襲擊,警方會公正調查。
盧偉聰表示,在昨日的行動中,警方施放約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約20發布袋子彈。對於有示威者或者記者懷疑頭部中彈,盧偉聰稱不知道有關傷者傷勢如何,難以判斷是否由警員開槍造成,強調「我無話唔係」,但呼籲有關人士報案檢查傷勢。
盧偉聰重申,警方有嚴格指引使用武力,在安全距離下使用,但昨日下午開始情況極度混亂,示威者在立法會外使用鐵支、磚頭、木板等暴力衝擊警方,危及警員及公眾安全,警方才使用武力。
會公正調查
唔係阿SIR話OK就OK咩
對記者都係最有禮貌最客氣既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逃犯條例-收19宗涉警方行動投訴-盧偉聰-若頭部中彈可報案驗傷-115600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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