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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ugbb 於 2019-6-13 04:59 PM 發表



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引來大規模警民衝突,截至昨晚10時,分別錄得63名示威者及9名警員受傷需要送院治理。有市民早上致電電台節目,批評警方使用過份武力,並呼籲特首林鄭月娥聆聽年輕人的心聲,撤回草案。不過,亦有市民指支持立法,批評現時社會上的質疑是無謂的擔心。

有市民致電電台節目時表示,昨日大部分的示威者均是和平及理性,衝擊只佔小部分,不滿林鄭月娥一 ...
https://youtu.be/ZQfOfIAexzw


一片証明點解叫暴動



引用:
原帖由 口中水皮的天才 於 2019-6-13 06:40 PM 發表
問題係警察唔打d用武的人,反而打d和平的人。
暴動吾係一個人,係一班人,巳經發生咗,如果明知已經有暴徒用致命武器係咪下下要對方攻擊我先防範,咁和平就唔應該係嗰個時候出現喺嗰度,唔好同我講呢啲係你嘅自由鍾意去邊就去邊,咁大個人我明知嗰度有危險你都要去咁咪自作自受囉



一推再推


引用:
原帖由 急焦巨額主角 於 2019-6-14 01:51 AM 發表



林鄭無腦無能無恥
點樣冇無腦無能無恥你講嚟聽吓,唔好喺度嗌口號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急焦巨額主角 於 2019-6-14 02:03 AM 發表



你是誰?為何要浪費時間跟你解釋。有興趣自己search 我的貼找答案。

你們的手法我已看透

it's a waste of time
自己認真唸下乜嘢先叫對香港好



引用:
原帖由 chimingchan2014 於 2019-6-14 02:55 PM 發表

你唔駛講咁多廢話,請問你示威嗰邊嘅人有無掟磚、掟鐵馬、掟鐵枝及襲擊警員呢?
請問呢啲係咪殺人行為,請你答我。
暴動之後重要分每個人有無參與暴力,你會吾會不切實際,暴動開始後放第一個催淚彈認為無份啲人點解重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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