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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最愛沈太c04 於 2019-6-13 03:41 PM 發表
聲明說,特別關切警方昨日對示威者採取的過份武力,指據他們了解《警察通例》有列明對待公眾時,警察要有高度制約,除非必要,並且不能採取其他方式執法,否則不應該訴諸武力,亦應採取最低程度的武力。法律界選委強烈要求警方嚴謹跟隨警察通例規定,當局並需為昨日處理示威的方式作獨立調查。

又指有影片顯示警方向示威人士及前線記者作出罔顧他們安全的行為,包括在示威人士似乎無對警方或公眾造成威脅下,向手無寸鐵的示 ...
大律師公會唔批評示威者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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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stateman 於 2019-6-13 04:27 PM 發表
說好的國際標準呢?香港警方太仁慈了
劣師:香港用國際標準??當然用香港標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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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世界仔2.0 於 2019-6-13 04:33 PM 發表
大律師公會批警對示威者過份武力 


普通市民批示威者對警使用過份武力 
劣師把口鑲金架!! 劣師狗眼看人低添!!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