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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其實只要唔犯法有咩好驚?第二, 係邊度犯法引渡返去邊到坐監,好公平好公道. 犯得法就預左. 香港人係台灣殺左人到而家逍遙法外,就係因為冇引渡條例. 令受害人得唔到公道! 受害者家屬憤怒而冇用, 香港警察唔係做唔到野而係冇法可依. 就係差一條引渡條例
結論: 夠膽犯法就而預左承擔犯罪成本, 反對通過引渡條例等于縱容犯罪者犯罪,後果會非常嚴重 假如有一日,你係大陸或台灣比香港人殺死, 而兇手即時走返香港, 只要兇手唔再去關連國或地方, 甘永遠都冇辨法捉到兇手. 而你就係甘枉死. 反對引渡法係非常危險一件事,再舉例, 如果女性係大陸或台灣比香港人強姦或姦殺, 兇手又即時走返香港,並且以後唔去關連國或地方, 女性以後同香港人去台灣或大陸就要非常小心, 因為你隨時會比人隨意強姦而又對兇手無可奈何. 就係差一條引渡條約. 如果有引渡, 任何人係台灣或大陸犯事一樣要承受當地法律責任, 只有這樣, 先可以最大可能減少犯罪意圖. 其實, 人性心理有好多野想做但又唔夠膽做. 比如見到靚女邊個唔想掂下佢, 見到銀行邊個唔想去打劫. 見到五星級餐廳邊個唔想試下等等..但點解冇人做,就係因為做左有法律既制裁所以想而不做! 我知好多人擔心通過引渡會受到共產黨逼害! 我覺得其實係多九餘. 只要你唔鼓吹港獨,台獨,藏獨,疆獨,侮辱華人和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煽動民眾暴動威脅地方及中央政權同唔犯法, 中國政府根本唔會去專登捉你, 你估而家仲係七十年代打靶唔夠人求其捉幾件坐監去打靶湊夠數咩.  而家愈來愈多外國人願意去中國, 因為佢地享受中國內地既生活模式, 其實講到尾根本係香港人對共產黨,對中央政府存在極大偏見,對中國社會的一些問題嚴重誇大,及不良媒體多年一直抹黑中國, 先會導致香港人以為中國依然係所有野係假,所有野係有毒,所有野都係垃圾,所有野都係黑暗, 中國甘大,人口甘多, 肯定會有差既事情發生,好正常.但絕對無想像中甘恐佈. 要說服香港人對中國放下偏見係不可能, 反送中既人可以將一件普通事件誇大政治化! 我想講, 如果反送中不能通過, 最終受害既必然係香港人自己!



因為司法要獨立
香港審理就冇問題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08 PM 發表
因為司法要獨立
香港審理就冇問題
大陸唔使司法獨立呀。
在大陸犯罪嗎在大陸審囉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13 PM 發表



大陸唔使司法獨立呀。
在大陸犯罪嗎在大陸審囉
有咩理據證明大陸司法獨立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15 PM 發表


有咩理據證明大陸司法獨立
唔獨立又如何,你在大陸殺左人被拉,唔通要在香港審呀。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16 PM 發表



唔獨立又如何,你在大陸殺左人被拉,唔通要在香港審呀。
審完確定殺左人就梗係犯法啦,但如果被審先假定你殺人呢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19 PM 發表



審完確定殺左人就梗係犯法啦,但如果被審先假定你殺人呢
依家嗎係先在香港審完確定,先引渡去大陸囉。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16 PM 發表



唔獨立又如何,你在大陸殺左人被拉,唔通要在香港審呀。
洪慈庸在文中表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月曾宣布「絕不能走司法獨立的路」,當時習稱「要做國際社會的引領者」,讓國際社會「退避三舍」、擔心在港經商國民恐受影響,且德國也準備審視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洪認為,「香港自治一旦侵蝕,渡港就等於渡中」。
洪慈庸在文中指出,「在中國,政府想定你什麼罪名你就是什麼罪,不是『別去犯法就沒事』」。洪提到,因中國司法是「為政府的利益服務」,而非替人民的權益服務,加上「不為港人發聲」的港府,「一國兩制已是泡沫,『把關移交』也早形同虛無」。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23 PM 發表



依家嗎係先在香港審完確定,先引渡去大陸囉。
你有冇做功課
香港係冇審判權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23 PM 發表



依家嗎係先在香港審完確定,先引渡去大陸囉。
你依D就盲目支持啦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25 PM 發表



你有冇做功課
香港係冇審判權
當然有最終審判權啦。
但都會做【模擬審判】,確定證據確實,才會引渡呀。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25 PM 發表


你依D就盲目支持啦
你依D叫盲反呀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28 PM 發表



當然有最終審判權啦。
但都會做【模擬審判】,確定證據確實,才會引渡呀。
模擬審判?
點解要加[模擬]2字呀?
繼續做駝鳥啦



引用:
原帖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6-13 02:28 PM 發表



你依D叫盲反呀
好似係你冇做功課
留堂罰抄啦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Kaskas166166 於 2019-6-13 02:24 PM 發表

洪慈庸在文中表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月曾宣布「絕不能走司法獨立的路」,當時習稱「要做國際社會的引領者」,讓國際社會「退避三舍」、擔心在港經商國民恐受影響,且德國也準備審視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洪認為,「香港自治一旦侵蝕,渡港就等於渡中」。
洪慈庸在文中指出,「在中國,政府想定你什麼罪名你就是什麼罪,不是『別去犯法就沒事』」。洪提到,因中國司法是「為政府的利益服務」,而非替人民的權益服務,加上「不 ...
【中國政府要訂你什麼罪就什麼罪】

我唔敢講完全冇可能。

不過…………
你自己照下鏡啦,憑乜要中共咁大陣仗,屈你殺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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