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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pchg4 於 2019-6-13 01:04 PM 發表
1. 逃犯天堂 廿幾年如是
2. 修例後台灣唔會提出引渡,唔會在台灣係中國框架下簽協意
3. 修例開通咗送中,兩地法制唔同,法院只係引渡合唔合理。 雖說不移交政治犯,但可屈你強姦/貪污
4. 修例前要經立法會審理,改後變特首批唔批 ...
講屈講嚇...黃畜犯九先犀利,,遠既~97回歸前...回歸後解放軍入港屠城,,,嚇到大棚人賤賣樓..移民..
近既...一地兩檢通過後,,內地公安隨時走出黎捉人上去....宜家呢...?
橋唔怕舊~重點係番抄傻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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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吹咩,難得大把傻high呃足幾十年,都仲有大把傻仔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