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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星際邊緣的劉火 於 2019-6-13 12:16 PM 發表 有咁易就好啦師兄,香港咁多人權L! 警察系示威地方附近交通要點查個身份證都要問過我地尊貴嘅羊已員,diu7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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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syco 於 2019-6-13 11:36 AM 發表 一個迷團: 為何泛民要極力發動班無腦黃絲,去暴動嚟反對修改逃犯條例? 泛民其實係為美國阻止今次修例,因為上次香港政府已經反抗咗美國政府,拒絕為美國政權輯拿政治犯 斯洛登,美國意識到香港呢個英國前殖民地,已漸漸脫離佢哋美國號領既"5眼聯盟" 既控制,怕以後再不能用香港為橋頭堡嚟滲透中國. 若果香港政府今趟修例成功,將來就大可以名正言順,去拒絕協助美國追捕,反抗美國政權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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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glam98 於 2019-6-13 01:01 PM 發表 吊,咁受傷既70幾人有多係差佬呀,又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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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2333000 於 2019-6-13 11:36 AM 發表 比我批中啦,真係DKLM犯民幾無恥都有,沒事就行出來抽水,擔心示威者安全,邊班仆街叫佢哋去衝?胡志韋你可恥唔可恥?
原帖由 胃胃愛涼涼 於 2019-6-13 04:05 PM 發表 唔關事,跟本係為反而反,無限作大! 今次修訂只係把大陸同台灣加返入去條例可移交既地方! 其他程序冇咩大改 現有法例
原帖由 Psyco 於 2019-6-13 06:22 PM 發表 師兄睇清楚,今次修例重點就係剔除政治檢控性質既案件,修例後不可移交該類逃犯,唔止唔可以移交俾新納入範圍既中國大陸政府,連早已有移交逃犯協議既美英等各,亦不可再要求香港政府移交政治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