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丁常唔多旺 於 2019-6-12 07:32 PM 發表


基本法第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如果現時情況持續落去,中央可以於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即係香港行內地法律,到時解放軍就可以合法於香港執行任務,包括由深圳南下全副武裝嘅老解。到時班暴徒 ...
到時所有反對派,全部所有有關人事都可以捉拿🤔🤔🤔



被引用(1)
泛民同黃人都會被告分裂國家,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