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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ugbb 於 2019-6-12 06:28 PM 發表
政府原定於今日(12日)於立法會進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二讀辯論,大批反對者於11號晚開始於政府總部一帶聚集,並於今日下午3時許與警方發生大型衝突,警方出動橡膠子彈及布袋彈攻擊示威者,有身在前線的傷

https://resource01.ulifestyle.co ... cf1-de60-4182-b8da- ...
暴徒掟磚前會唔會發出警告呀 !



引用:
原帖由 jeffcheng34567 於 2019-6-12 07:10 PM 發表

暴徒冇指引
但警察有
警察咪按指引使用合理武力囉 ! 條盲先心紅,目中無人,咪抵撚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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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mesPong_007 於 2019-6-12 09:50 PM 發表
「未舉黑旗就開槍」

可5可以告警方?
告警方不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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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樣衰河童 於 2019-6-12 10:36 PM 發表
原來傷者係姓楊嘅通識教師!
要改行啦,做學生,去學摸字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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