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原帖由 遁地盒仔 於 2019-6-13 02:15 AM 發表 其實遇到被暴徒包圍架車同襲擊、破壞,係咪可以地板油監生衝破人群,去一個安全既地方報警?
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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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本州大乳牛 於 2019-6-12 06:24 PM 發表 致全港警察: 最近徘徊在筆者心中揮之不去的疑問是,到底是甚麼原因讓你們這幾天站在金鐘等地,日而繼夜執行職務呢? 你們心裡究竟想著甚麼呢? 雖然可能絕無僅有,但你們當中大概有著出於正義感,從小便立志成為警察的人。目露兇光截查路經金鐘的市民,對旁觀者和記者大聲呼喝,製造白色恐怖,這就是你們心目中的正義嗎? 你們當中有人是為了高薪厚職,為了生活而穿上制服。為自己謀幸福,這本身並沒有甚麼值得羞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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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bbybobbylaw 於 2019-6-12 10:05 PM 發表 講得好呀
原帖由 琴酒 於 2019-6-13 12:16 AM 發表 垃圾文章,講到班暴徒咁公義。 有無睇電視呀。掟磚掟長矛。 警察係合理執法,我重嫌警察太克制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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