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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烏鴉白色2017 於 2019-6-12 05:26 PM 發表
立法會原定今日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今早衝出龍和道及夏慤道,佔據馬路,要求政府撤回修例。示威者與警方下午爆發衝突,警方一度開布袋彈槍,以及多次發射催淚彈,衝突中逾10人受傷,傳出有示威者中槍。香港電台一名司機受傷,消息指正前往瑪麗醫院搶救,現失去知覺,情況嚴重。

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906 ...
同旺暴個now記者一樣囉
用記者身份去犯罪



司機點解會打扮成暴徒一樣嘅?


引用:
原帖由 ookkman 於 2019-6-12 05:52 PM 發表



因為佢係一個暴徒司機
肯定係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