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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傻瓜店小二 於 2019-6-12 04:13 PM 發表



我落力?呢個回覆先係我關於逃犯條例第4個回覆,點都唔夠你落力啦,特登開個新帳號屈毛

一星仔你無資格同我講野,想講野用返正號啦。
你洗乜理佢地姐 由佢地on99出去罰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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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ubtfulSound 於 2019-6-12 10:52 PM 發表

咁政府公開破壞法治呢?
點破壞?全部跟足程序都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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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pchg4 於 2019-6-13 01:22 AM 發表



冇黑旗,射頭, 直射催淚彈
洗唔洗同你申請登記先可以清理暴徒?犯左咩法?你去投訴警察課投訴囉



引用:
原帖由 DoubtfulSound 於 2019-6-13 08:52 AM 發表


取消法案委員會直上二讀???
你識唔識立法會機制架你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DoubtfulSound 於 2019-6-13 04:32 PM 發表


你識唔識法治??
法治比你班暴徒反對左啦,衝擊警方防線,襲警仲好意思講法治?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