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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1 11:41 PM 發表
以前我覺得做呢啲野好無聊,今次我覺得非常有意義。
天滅共九。
講得好簡潔!

逃犯條例, 目前方案是, 該罪行, 在香港及大陸定罪都可以被判7年, 及要由中央人民檢查院向香港提出(即是不能由地方政府提出)
.............
如果以無限恐懼+假設+不相信....為反對理由, 根本冇可能理性討論.
就如之前有人假設國安/公安隨時可以在西九走出來捉香港人,所以反對一地兩檢, 你點說服佢? 你可以與一個有妄想被迫害症既人理性討論嗎?
之前我做過比喻, 假設警察是不配槍, 現在立法讓警察配槍
因為警察有黑警, 有警察心理變態, 所以警察配槍, 如果睇我唔順眼就拔槍射我, 或者我是個靚女, 警察隨時用槍威脅我同佢上床......所以反對反對反對
.....你認為如何?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09:03 AM 發表


你講咁多,證明你唔明白乜野叫民意。

簡單啲黎講,就係自恃有理據,政權就強加於民,這就是精英主義的專政極權。
民意=暴力?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09:17 AM 發表 


不要抹黑,遊行100萬人,選擇暴力的就算1000人,也只佔百分之0.1
民意=暴力?
民陣泛民不代表你嗎?

你嘅底線同民陣泛民一齊走火入魔嗎?

【逃犯條例】不再譴責 泛民:理解有示威者採取激烈行動

民主派一改過往譴責暴力的作風,明言理解有示威者作出升級行動。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今日(10日)於記者會上表示,特首林鄭月娥在遊行結束一小時發聲明,顯然是挑釁市民,他又流下男兒淚,稱明白年輕一代有多難受和無力,不應問升級策略是否合適,反而應問政府為何如此殘忍,逼使年輕人選擇犧牲,落得頭破血流的田地。

https://www.hk01.com/政情/338917/逃犯條例-不再譴責-泛民-理解有示威者採取激烈行動

[ 本帖最後由 kenneth6 於 2019-6-12 09:27 A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09:28 AM 發表


民意必定不等於暴力,不要抹黑民意。
各人對文字理解會有不同,

學生小朋友睇到泛民噤講會點理解你知嗎?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09:38 AM 發表


理解不等於支持。
你同我玩緊語言偽術
小朋友會點諗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10:00 AM 發表


我理解但不贊成,有矛盾嗎?我認為沒有。
你點諗唔係重點,
重點係啲後生睇到會點諗



引用:
原帖由 春天灰妹頭 於 2019-6-12 10:08 AM 發表



如這些武器是示威者帶來的,當晚㸃解冇用到,我信這是插贜嫁禍,共狗的ㄧ貫手法。
乜你咁似楊岳橋?




引用:
原帖由 buomjwit 於 2019-6-12 10:15 AM 發表


如是者,你點諗唔係重點,
重點係啲後生睇到會點諗。

咁有乜分別?
你唔可以排除,
後生睇到會認民意係用暴力
這是 不可逆轉。同非常危險






引用:
原帖由 春天灰妹頭 於 2019-6-12 10:20 AM 發表 



你推波助瀾都好正常。
一句到尾,
盲反玩噤大,
都係想出老解,香港變敍利亞啫,
成全佢地又如何?



[ 本帖最後由 kenneth6 於 2019-6-12 10:2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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