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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天的雨傘運動是不是公民抗命?如果說,過程中的警民衝突曾引致部份參與者的疑慮、忿懣,那麼,佔中九子從結案陳詞到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後的陳情,再次讓傘運回歸公民抗命的本義,彰顯政府、司法的不公,彰顯當局的暴力鎮壓雖讓公民抗命蒙上陰影但並沒有改變參與者的初衷,彰顯港人爭取真普選路漫漫其修遠兮、公民抗命仍是代價最小的方式。因此,九子在4月24日判刑後理當上訴,繼續控訴政府、司法剝奪港人爭取民主、言論自由、和平集會的權利,把公民抗命進行到底。                                                                                                                                                              
終審法院去年就雙學三子公民廣場案推翻上訴庭判決時指出,公民抗命在香港以及任何尊重個人權利的司法管轄區,也是可肯定的(recognisable)。終院判詞還引述哲學家羅爾斯《正義論》所定義的公民抗命,是公共、非暴力、有良心的政治行為,通常為改變政府法律或政策而觸犯法律。終院同時強調,當有示威者觸犯涉及暴力的刑事法例,便不再是和平、非暴力,以公民抗命作減刑因素只能作很少的考慮,但仍被中共官媒、御用法律學者炮轟為「不利於香港社會對非法佔中運動的理性反思」和恢復法治秩序。

一向奉中共官媒評論如聖旨的特區政府,再次藉佔中九子案展示清算雨傘運動、打壓公民抗命的決心。從政府以公眾妨擾罪名起訴佔中九子,而不是控以非法集結罪,到法官只為一名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這些安排顯示,佔中九子可能多數要面對即時還柙及重刑,當局殺一儆百的企圖昭然若揭。

但是,九子獲刑前的陳情,特別是朱耀明的敲鐘者言、鍾耀華指當局控告的是「所有珍重香港的人」,所引起的迴響足證雨傘運動所代表的港人爭取真普選的熱情並未有因近年的政治低潮而熄滅,足證公民抗命不會因當局的打壓自此在香港絕跡。

其實,公民抗命從醞釀、抗爭到接受審訊、入獄的每個環節,都是抗爭者表達訴求、爭取更廣泛支持的機會和過程。在法庭上充份闡述當局政策和法律的不公不義、充份闡述公民抗命的初衷和目標,正是公民抗命的重要一環。佔中九子的結案陳詞及獲刑前的陳情,都是抗命的一部份,能如此贏得廣泛的讚許,本身就是這場抗命運動獲得認可的表現。                                                                                                                                                                        
反而,法官的判詞指,公民抗命在法律上不構成任何抗辯理由,而被辯方質疑違憲的「煽惑他人煽惑」控罪,未有不合理地侵害市民的言論自由或和平示威權,不會引致寒蟬效應。如此結論難免引致是否有違終審法院裁決的質疑,引致是否此地無銀三百両的質疑。

雨傘運動規模遠非佔中三子所能想像、策動,87枚催淚彈才是警民衝突、佔領運動擴散的肇因。雖然羅爾斯強調公民抗命的非暴力方式,但不要忘記,他所定義的公民抗命運動是發生在「接近正義的社會」,而香港是越來越接近正義的社會,還是離正義的社會越來越遠?當威權政府以極度暴力方式驅逐和平的抗命者而引發暴力衝突時,把暴力的責任歸咎於抗爭者,這符合公義嗎?

法庭就算不考量抗爭者的政治動機,但不能不考量衝突的肇因,不能不考量政府的檢控是否合乎比例。因此,佔中九子無論是就罪名或刑期提出上訴,都將再次促使港人反思雨傘運動的初衷及港式公民抗命何去何從,有助港人走出抗爭迷思和低谷,有助港人凝聚抗爭的力量。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90412/20654408

過去兩年政府的喪盡天良,市民有目共睹: 首次有政黨因政見被取締,首次有外國記者因履行專業責任被拒入境,政府首次因政見原因取消大批人士的參政權利,用一條殖民地時代都不會用的法例去控告佔中發起人及參與者,醜惡的建制必須負出代價!



引用:
原帖由 Bloody_May 於 2019-5-28 12:57 PM 發表
79天的雨傘運動是不是公民抗命?如果說,過程中的警民衝突曾引致部份參與者的疑慮、忿懣,那麼,佔中九子從結案陳詞到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後的陳情,再次讓傘運回歸公民抗命的本義,彰顯政府、司法的不公,彰顯當局的暴力鎮壓雖讓公民抗命蒙上陰影但並沒有改變參與者的初衷,彰顯港人爭取真普選路漫漫其修遠兮、公民抗命仍是代價最小的方式。因此,九子在4月24日判刑後理當上訴,繼續控訴政府、司法剝奪港人爭取民主、言論自由 ...
將學生擺上抬,簡直喪盡天良,良心泯滅,豬狗不如!



九子涉嫌叛國罪,應該送終判處無期徒刑


容偉業就話畀人煽動 要求輕判 咁煽動人嘅人 係咪應該要重判呢 又唔係喎 咁社會嘅損失 邊個去負責 法官都應該解釋一下 究竟煽動嘅責任多啲 定係被煽動嘅責任多啲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小婆羅門 於 2019-5-31 10:18 AM 發表
九子涉嫌叛國罪,應該送終判處無期徒刑
咁五四運動D人咪全部都叛國罪?!

孫中山又叛國罪

但中央E+都推崇佢地噃



引用:
原帖由 衫哥 於 2019-5-31 12:44 PM 發表
咁五四運動D人咪全部都叛國罪?!

孫中山又叛國罪

但中央E+都推崇佢地噃
成王敗寇,佔中失敗者被打造成罪犯完全合理。

我建議閣下去問米請教下這些死人,到底五四運動的精神是什麼?



如果喺美國搞就一早命都冇


引用:
原帖由 Bloody_May 於 2019-5-28 12:57 PM 發表
79天的雨傘運動是不是公民抗命?如果說,過程中的警民衝突曾引致部份參與者的疑慮、忿懣,那麼,佔中九子從結案陳詞到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後的陳情,再次讓傘運回歸公民抗命的本義,彰顯政府、司法的不公,彰顯當局的暴力鎮壓雖讓公民抗命蒙上陰影但並沒有改變參與者的初衷,彰顯港人爭取真普選路漫漫其修遠兮、公民抗命仍是代價最小的方式。因此,九子在4月24日判刑後理當上訴,繼續控訴政府、司法剝奪港人爭取民主、言論自由 ...
係唔係等於強姦,只因為係女方唔肯進行性交啫。如果女方答應進行性交,咁邊會有強姦發生。如果女方唔反抗,使乜用暴力!
所以暴力強姦,係嘓個女方引起嘅。



引用:
原帖由 衫哥 於 2019-5-31 12:44 PM 發表
咁五四運動D人咪全部都叛國罪?!

孫中山又叛國罪

但中央E+都推崇佢地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yAKvWU0jr8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小婆羅門 於 2019-5-31 12:49 PM 發表

成王敗寇,佔中失敗者被打造成罪犯完全合理。

我建議閣下去問米請教下這些死人,到底五四運動的精神是什麼?
于清政府來說,孫文的確是叛國賊,所以下令捉拿,于中共來說孫文是革命先行者,所以推祟! 此即謂此一時,彼一時也!



引用:
原帖由 Bloody_May 於 2019-5-28 12:57 PM 發表
79天的雨傘運動是不是公民抗命?如果說,過程中的警民衝突曾引致部份參與者的疑慮、忿懣,那麼,佔中九子從結案陳詞到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後的陳情,再次讓傘運回歸公民抗命的本義,彰顯政府、司法的不公,彰顯當局的暴力鎮壓雖讓公民抗命蒙上陰影但並沒有改變參與者的初衷,彰顯港人爭取真普選路漫漫其修遠兮、公民抗命仍是代價最小的方式。因此,九子在4月24日判刑後理當上訴,繼續控訴政府、司法剝奪港人爭取民主、言論自由 ...
輸打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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