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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llyfung11 於 2019-5-22 08:00 PM 發表



堂堂大國德國
會俾兩個香港靚仔誤導?
甘都講得出??
保安局局長wor,  議員wor
俾你瘋11話佢地冇誤導!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2 08:15 PM 發表
別國內政,豈容葉劉說三道四
蝗抬養應該仍然係中國香港人!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3 12:51 AM 發表



德國比唔比庇護唔通係香港內政?
香港幾時有難民?德國如何定義難民?
如果係暴徒唔係難民,點解要庇護?
(與黃c庇護咁多南亞假難民同理)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3 08:04 AM 發表


德國如何定義難民係德國內政,豈容外國勢力說三道四?
咁我話“蝗xx仲係中國香港人”有乜唔啱?
我係討論區月旦德國如何……又有乜問題?
原來黃屍可以代表德國話人說三道四嘅咩?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3 10:21 AM 發表



咁我話德國點定義難民身份係德國內政有乜唔啱?
乜你又可以代表中國説三道四? 我係話葉劉而已,唔好上綱上線
你怎知德國點定義?怎知係內政(關乎中國香港棄保潛逃者)?
我邊句代表中國說三道四了?



引用:
原帖由 投訴即被禁訪 於 2019-5-23 12:02 PM 發表

坐監咪等於認自己做錯,無錯點解要坐監先?
佢地真係做咗錯事,有錯唔認係乜呢?



引用:
原帖由 投訴即被禁訪 於 2019-5-23 12:02 PM 發表

坐監咪等於認自己做錯,無錯點解要坐監先?



引用:
原帖由 judylam651 於 2019-5-23 12:22 PM 發表

唔係做錯,係犯罪 ! 有無犯罪係由法庭審斷..
正確!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3 02:04 PM 發表



咁why你又幇德國定義?
我邊句幫德國定義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3 05:40 PM 發表



咁德國比佢地難民身份有乜問題?
1. 你未答我,但又要問我!
2. 請你先講清楚,我邊句講過有問題?我先至可以回應你!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4 09:32 AM 發表



咁你答我la
德國比唔比庇護唔通係香港內政?
我邊句講過係香港內政?(俾d邏輯思維啦)
你唔答我又要我答你?(公平d啦)



引用:
原帖由 @小乂風@ 於 2019-5-24 10:28 AM 發表

的確是香港內政
嚴格來說,唔係香港內政,係中國內政!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4 10:21 AM 發表



我果句係問題,唔係指控wor, 比d logic好唔好?
我問你,你唔答,再以ㄧ堆問題做回應,之後話我用問題回返你唔啱,真係好公平
欲知答案,請看#97!
(本應唔需要答你)



引用:
原帖由 wahaha97 於 2019-5-27 10:16 AM 發表



原來德國批唔批難民資格係中國內政!利害了,我的國

當年香港接收大6走難的有冇問過大6?
接收越南難民有冇問過越南?
同盟國接收猶太人ㄧ定有問過德意志了 ...
而家棄保潛逃的是中國香港的暴動罪嫌犯,
同罪者已被法庭判罪坐牢,德國是知悉的,
在德國暴動也是罪行,對嗎?為何要妄顧事實,將罪犯當成難民呢?
其他問題,已經不需要我回應你也心知肚明了吧!(如果唔明都係你自己扮野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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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mpson777 於 2019-5-27 10:31 AM 發表
唔喺誤導
講啲德國喜歡聽的東西,就可以過骨。
只要同德國講你很民主啊好高尚呀,中國比你差很多,不尊重人民,德國佬就高興。
德國佬好似某版友咁,扮唔知、扮唔明,
我唔信德國有人號召暴動佢地唔拉人、唔判監!香港黃c硬拗唔知為乜……為狗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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