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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排忽然好鐘意睇新聞。曰曰都心定睇逃犯條例最新進展。好過煲劇。
前曰保安局決定六月中直上大會二讀。昨曰泛民、民陣開屠獅大會。號召三十萬人圍攻立法會。
同時各大民主派兵分多路,向各大傳媒唱衰政府、特首、建制派。話逃犯條例係惡法。會攪亂香港。更強調惡法ㄧ旦通過,香港中滅亡,寸草不生、屍橫遍野。㚈資倒閉、失業高企、樓市、股市狂㵼。物價高企、人才流失。香港即變死成。問題真的那麽恐怖。
所以小弟在此出帖,希望高手在香討。能在此説出逃犯條例究竟有D乜野問題?😞😣😢😪😭😥😰



引用:
原帖由 樹上花色樓主 於 2019-5-22 06:30 PM 發表
近排忽然好鐘意睇新聞。曰曰都心定睇逃犯條例最新進展。好過煲劇。
前曰保安局決定六月中直上大會二讀。昨曰泛民、民陣開屠獅大會。號召三十萬人圍攻立法會。
同時各大民主派兵分多路,向各大傳媒唱衰政府、特首、建制派。話逃犯條例係惡法。會攪亂香港。更強調惡法ㄧ旦通過,香港中滅亡,寸草不生、屍橫遍野。㚈資倒閉、失業高企、樓市、股市狂㵼。物價高企、人才流失。香港即變死成。問題真的那麽恐怖。
所以小弟在此出帖,希 ...
政府剛推出的綠色債券, 國際發售超額認購4倍, 反映國際投資者對修例投信任票。
而股市狂瀉反映大型國企佔恒指比例太高, 因著美國的打壓和港股超買效應, 從高位回落調整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 是因為小投資者鍚貨唔捨得斬覽, 以下名筆交代了張曉明清楚講話, 解釋了逃犯條例所針對的人, 並非犯民所講危言聳聽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190523/7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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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菲律賓凸警 於 2019-5-23 11:35 AM 發表
9703018
你嗰啲咪係犯民羅列出來嚇香港人囉........你地照單全收就太白痴了, 在香港無人告發都唔會有人入到罪, 更何況無任何國度可以引渡不是在屬地所犯的罪。
你睇清以下才好拗
今次張曉明便借反對派的「港人港審」概念,提出「港人港罪港審」 的新講法,只略略修改了對方提出的提法,就澄清了很複雜的法律問題,亦釋除了香港人的疑慮。「港人港罪港審」的講法有幾重意思:

第一是讓公眾聚焦在「港罪」兩字上面,點明港罪港審,港人在香港犯了罪,只會在香港審理,不會移交內地,即使在港觸犯政治罪行,由於是在香港犯法,也不會移交內地。當加上了「港罪」兩字,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港人都會排除在移交內地的範圍之外,剩下的只會是那些在內地觸犯了刑期超過三年的罪行、逃回香港的港人。

第二是政客大多只犯港罪。香港的反對派政客,除了當中較溫和的人,絕大部份都拿不到回鄉證,就算他們參與立法會搞的內地訪問團,也只能拿到一次性的通行證。他們連內地也回不了,就算想回內地觸犯內地的法律也辦不到,要犯罪,也只能夠犯「港罪」,也不可能會被移交內地。

第三是提出了「屬地原則」的問題。香港所行的普通法有屬地原則,即當地法庭只能夠處理在當地觸犯的罪行,不能夠審訊在外地觸犯的罪行。這也是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香港法庭亦無權處理這案件的原因。反對派提出的所謂「港人港審」,就是假若有港人在內地犯法,就算是殺人放火,都應該在香港審理,不應該交由內地法庭處理。首先,內地不會接受這種侵擾其司法管轄權的安排。其次即使內地接受這種安排,由於異地審訊,取證極度困難。在香港審理在內地犯法的港人,在客觀上等於不審理,疑犯很容易會因為證據不足而脫罪。「港人港審」根本違反了普通法的「屬地原則」。假設「港人港審」的法律通過,在通過法例之前所犯下的罪行,由於違反普通法原則,不可能有追溯權,而港人陳同佳是在此前之犯的法,本地法庭也無法審理,等如放生了陳同佳。張曉明提出「港人港罪港審」這一着相當高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簡單加兩個字,既解釋了很複雜的法律問題,也釋除了港人沒有必要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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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咁多大企業到中國做生意,都沒有擔心任何問題。只要自己真的是做生意,不九擒十八搏。真的會怕甚麼?


引用:
原帖由 LeeLapHang2017 於 2019-5-24 03:57 AM 發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56602-20190508.htm?spTabChangeable=0

國際商會香港區會憂修訂逃犯條例從根本改變香港優勢

國際商會香港區會今午向立法會議員發信,表達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強烈意見。公民黨楊岳橋引述指,商會對修例的諮詢感到失望,認為香港的成功是基於良好的營商的環境,如果修例成功,會從根本改變香港 ...
泛民有做show,唉!説真點,若果跟大陸人真生意,若想嫌人仔,跟本就冇得警。只有相信大陸的法治。
若大陸覺得你在大陸做生意己觸犯法例。他們不會即時引渡你、而是等你番大陸再犯法(所謂斷正),先追你。好似銅鑼灣書店,等班人過了關,再派發D反共書藉才捉你。費時引渡你浪費太多行政費用。



唔使有問題,總之反政府就啱


引用:
原帖由 民主雨傘鬥士 於 2019-5-25 10:34 PM 發表
唔使有問題,總之反政府就啱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社會己起了瞎反不智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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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190523/766028/
其實我覺得各位可以花些少時間睇睇以上較客觀的評論再作批評
首先,第一種人係"大陸人"︰
各位應該唔會理啦?因為都唔關自己事。
其次,"在香港犯罪"潛逃返大陸的人︰
佢地會被香港由大陸引渡返香港受審。"香港法官"用"香港法律"審理都有問題?
最後,亦係各位最擔心的問題。
於中國內地犯法潛逃返香港的港人︰
呢個問題正正就好似何志平個低能仔咁。點解關美國佬事唔單指係因為佢用美金行賄,而且佢代表於美國註冊的公司於美國商議賄賂的細則。因而俾美國佬玩殘。反觀今次殺女友事件,條仔喺台灣殺人。俾人引渡返台灣受審都好合理JE。
總括而言,香港人怕的只係反對派自己"以為"香港人會被中國定立的莫須有罪行,而被dick返大陸。可是,睇清楚細節!
被要求引渡人士有好多障礙導致未能引導成功。除此之外,被引導者會先被香港法院判決是否可以被引渡。
由佔中及旺角暴動時件,我地唔難睇到香港其實有唔少黃絲法官。佔完中齋做社會服務令的人多不聲數。遭重囚的人大多數是主要人物及較突出的人。除此之外,涉及政治問題的犯人都可以獲得豁免。試問各位最擔心的係乜嘢?

(其實以上的內容我已曾經於其他帖提及過。不過,我認為唔清楚的人可以用呢個途徑了解吓。因而再次引用)



引用:
原帖由 劉婕 於 2019-5-23 10:29 A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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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1 ...
同路人
小弟鍾意睇頭條日報的巴士點評&中環High Tea。
唔知你有無睇開?



引用:
原帖由 wingherro 於 2019-5-28 06:54 PM 發表

同路人
小弟鍾意睇頭條日報的巴士點評&中環High Tea。
唔知你有無睇開?
我唔止睇, 而且經常在此版推介, 今日又有新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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