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1,778
  • 回覆: 346
  • 分享: 6
+16
引用:
原帖由 ZH-BOY 於 2019-5-21 11:02 AM 發表



以後不需要立法會,反正最後通過
如果講到好似你咁,洗L比班仆街犯民玩咁耐啦!



引用:
原帖由 apmichael 於 2019-5-21 09:40 AM 發表



放A1當然好,但佢好少咁撐政府,有啲奇怪啫
中央吹雞,白粉馬仲唔識做咩,呢條仆街只會蝦九香港政府,中央政府一瞪眼,即下跪啦!






引用:
原帖由 tomymt 於 2019-5-21 11:23 AM 發表



你咪睇吓囉!垃圾會等等有時都會接受我的。
sorry! 引用錯你個回應。



[隱藏]
垃圾泛民


快手通過啦


根本無呢單案到應該堵塞法律漏洞!

係犯民自私自利阻Q住晒!



絕對支持,盡快通過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隱藏]
Support. 做得好。


好事


支持!


引用:
原帖由 Cepa 於 2019-5-21 10:56 AM 發表
好心上面班畜牲,唔好不斷再抽死人水啦!台灣方面已經好清楚講到明,就算修例後都唔會引度疑犯!
政府咁做冇問題啊,
台灣政府如果係為台獨親美而拒收逃犯,
即係台灣自己為政治目的同死者家屬作對。
代表中國人去台灣係冇生命保障。
中國又多一個藉口出兵攻打台灣, 統一中國。



想請教下,修訂逃犯條例有冇追溯力?


[隱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