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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notdisplay 於 2019-5-21 10:20 AM 發表
快D 上埋 23條, 唔使佢地咁煩
未上 23條,好多黃🐶仔已經走路,未走記錄黃🐶仔 ip 先,到時就知糸誰人,好多已經俾人copy 了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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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任展鑾. 於 2019-5-21 10:16 AM 發表


反正是外人殺外人
台灣唔引渡咪唔引渡囉
又要唔俾判死刑
即係要人幫你養陳同佳
若然人哋改控誤殺或唔提告
係咁意判幾碌,申請返港服刑等
咪就你親手放,睇住佢周街走~
因為你唔係緊張你個制度
你只係幫台灣執行佢個制度而已 ...
喂,單殺人案係喺台灣發生,當然係要由台灣判。簡單道理。佢要亂判係佢嘅事。但係唔可以唔比佢判。



引用:
原帖由 唔睇大台 於 2019-5-21 08:52 AM 發表
死者蒙冤 泛民拉布 等無可等!!大家點睇??想知大家意見 ...
原本只係修補法例漏洞
卻被反對派瘋狂政治化
現在是主權問題
亦係中美搏奕其中一部分
全體中國人都應該堅定支持修例

[ 本帖最後由 starr 於 2019-5-21 10:41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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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立法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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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rmanherman 於 2019-5-21 09:59 AM 發表
正正經經上埋23條。。。
刻不容緩



引用:
原帖由 tomymt 於 2019-5-21 09:54 AM 發表
絶對支持!盡快通過!
梗係支持啦,起碼而家有人要走過加拿大,如果唔係話要通過呢條條例,都唔知香港原來咁多人已經犯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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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上面班畜牲,唔好不斷再抽死人水啦!台灣方面已經好清楚講到明,就算修例後都唔會引度疑犯!


支持政府,快快修例!


引用:
原帖由 唔睇大台 於 2019-5-21 08:52 AM 發表
政府圖修訂《逃犯條例》以移交台灣殺女友案疑犯,雖然涉案人陳同佳早前因洗黑錢罪罪成判囚二十九個月,但預料可於十月獲釋。然而泛民主派不停「拉布」,令相關法案委員會至今未能選出主席。政府認為草案有時限因素,不能再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指法案委員會失效,根據《議事規則》第五十四條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預告於六月十二日把草案直上大會。政府消息透露,目標在七月十八日立法會休會前完成修例。

//hk.on ...
台灣不接受,出師無名,影響大陸貪污走資,影響社會經濟,影響大陸投資股票地產等購買力



引用:
原帖由 apmichael 於 2019-5-21 09:40 AM 發表



放A1當然好,但佢好少咁撐政府,有啲奇怪啫
因東方想做大劉。



如果到時直上大會仍發生激烈推撞搶咪,大會開不到,立法會失效,政府應果斷地解散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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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e98f7586 於 2019-5-21 10:32 AM 發表
台灣政府都正式通知,香港政府通過‘送中’條例,佢哋就唔會接收疑犯,777巳經完全冇藉口,想賣港都搵第二個理由,事事只知夾硬嚟,仲話好打得,根本就係一個不知羞恥嘅低能傀儡!李家超就絕對係走狗中嘅走狗,真係人如其貎,無恥至極! ...
以後不需要立法會,反正最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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