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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再犯!



被告甘俊傑於2018年6月16日晚上8時許於彩虹邨吸食毒品後,在啟晴邨戴著鴨舌帽及口罩跟隨20歲女子X,及後以鎖匙從後箍X頸,捂著X嘴巴,拉X到附近草叢進行搶劫,被告恐嚇X交出金錢否則會強姦她。當時被告向X指出他早前因殺死與其妻子偷情的男子而入獄,又指自己「好耐無掂女人」但可惜「性無能」,故不介意把X殺掉。

但被告突然有衝動與X性交,便開始吻X及摸X的手腳及胸部等身體部位,被告脫褲躺在X身上舔耳、捏胸、吮乳頭,並用陽具磨擦X等陰部及肛門,情況持續但被告亦不能勃起,被告強迫X為他手淫及要求X提供潤滑劑,被告拿X的潤唇膏在X的股罅塗抹並繼續磨擦近一小時才終於在X身上射精,及後拿到X的銀行卡及密碼便離去。

被告嘗試以X的銀行卡提取7000元,但發現銀行卡已被停用並被「食卡」。被告及後又從新聞得知自己被警察通緝,便在工作時偷取另一清潔工的手提電話,並偷取無人看管的單車自用。





又話自己「性無能」但又突然有衝動與X性交...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4400526-放監即犯案搶劫圖強姦再盜竊-45歲清潔工判監12年



 
 
反正都要坐,無插入去爽,又真係幾大晒


又窮又吸毒又變態嘅草根
法官一定重判唔會俾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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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李香琴吹波波 於 2019-5-17 04:56 PM 發表


唔認罪但有悔意 會唔會判輕D
窮L阿叔跟法官唔喺同一channel。
Feel唔到咩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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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屢禁不改 於 2019-5-17 05:10 PM 發表
點解個廿歲女,會俾佢磨pat pat成粒鐘??
都好過姦殺死咗啦



引用:
原帖由 露線圖 於 2019-5-17 04:43 PM 發表
一犯再犯!



被告甘俊傑於2018年6月16日晚上8時許於彩虹邨吸食毒品後,在啟晴邨戴著鴨舌帽及口罩跟隨20歲女子X,及後以鎖匙從後箍X頸,捂著X嘴巴,拉X到附近草叢進行搶劫,被告恐嚇X交 ...
哩D人渣已經無得救,坐監只會浪費金錢,應該公開斬首示眾。



坐32年就好的,,判12年五十多歲又出來強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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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報導佢份三世?? 
佢以前衰過咩??
係咪之前有官放生害左今次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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