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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19-5-17 12:02 AM 發表 意味著美國企業可能需要牌照方可將產品出售給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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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男E 於 2019-5-17 12:02 AM 發表 【彭博】-- 美國白宮和美國商務部的兩項舉措已經亮明了對中國科技企業的立場,確切地說,是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立場。 對於想從這家電信設備供應商採購產品的美國企業而言,政府的態度毫不含糊:想都別想。而給華為的訊息則是:別逼我們。 美國總統川普在行政命令當中,將政府的觀點概述為: 「外國對手正越來越多地引起並利用信息和通訊技術及服務領域的脆弱性。」 該項行政命令隨後將程序性及行政事務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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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c0688 於 2019-5-17 12:06 AM 發表 美國人是白癡,貨好不懮賣,你美國又沒有貨賣給別人,竊聽是你美國人的專長,賊喊捉賊。
原帖由 bbs16894168 於 2019-5-17 01:19 AM 發表 最主要是用華為通訉設備後不能夠進行竊聽。
原帖由 yc0688 於 2019-5-17 12:14 AM 發表 華為單單憑中國市場就是活的很好,更何況還有一百多個第三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