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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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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聖公會 於 2019-5-16 02:24 PM 發表



即係我做錯事過左唔洗坐
澳門係行大陸法, 大樓如果夠長命, 二十年後佢單畸屎就過咗追索期, 佢可以再去澳門都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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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聖公會 於 2019-5-16 02:35 PM 發表



咪即係時間包疪罪犯
錯, 世界上大部份國家/地區都係行大陸法, 行大陸法更符合人性, 可以給曾經犯錯的人有時間改過自新, 例如張健華呢單非禮畸屎, 本身唔係嚴重犯罪, 只要佢30年來再冇非禮其他女人, 已經過咗追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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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聖公會 於 2019-5-16 02:35 PM 發表



咪即係時間包疪罪犯
有些國家, 殺人罪都設有追索期, 例如50年, 過咗50年都拉唔到, 就冇得再追究, 陳同佳在台灣殺人, 台灣都係設追索期, 好似係50年. 唔係終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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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明玉九垂天 於 2019-5-16 02:08 PM 發表
三十幾年前發生的事, 今日只係單憑條女口講口賠就入罪, 反而佔中及旺角暴動, 現場有片有真相, 百中無中拉到的人, 都可以用疑點打甩控罪, 最佳例子就係梁天琦在亞皆老街現場係暴徒, 走過隔離街廣東道卻成為路人甲好市民, 司法真係公正. ...
而家所謂法治係官話乜就乜,側住黎判重得!



引用:
原帖由 cannabisbaby 於 2019-5-16 01:57 PM 發表
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在母校五度非禮同一名視障女童,包括在校內圖書館及天台推倒女童,以身驅壓住對方並磨擦其面頰;又涉於暑假宿營期間藉詞教游水,伸手入女童泳衣摸胸撩陰。他否認控罪受審,今(16日)被裁定5項非禮罪全部罪成。暫委法官練錦鴻明言案情嚴重,應會判處監禁,並取消張的保釋,即時收押張並把判刑押後至下月6日,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

https://cd ...
入到去用條通渠棍隊佢屎弗



你條仆街終於入罪喇, 我估計判 4-5年, 恭喜你先


在台灣殺人放火都冇事


社工大部分唔係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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