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58,317
  • 回覆: 960
  • 追帖: 5
  • 分享: 15
+9
嚇死d有錢佬個個賣哂香港d資產,逃亡海外,即係,樓價好快霖。沽貨都無人敢接有錢又唔敢買無錢又唔會買,今次個樓市實仆街


修例後
全球取消跟香港引渡協議
美國再取消埋香港關係法
聯繫匯率脫勾
股市跌8成
樓價跌9成
港幣變廢紙



小弟無乜見識但有個疑問。。本身無事無幹無做衰野,點解咁驚立法?


呢班仆街官員,直情係搵香港人陪葬,累及我們香港所有人士,我們香港人已經被那班大陸人害到雞毛鴨血?現在更聯同共產黨攜手推出惡法,再陷害市民於大陸極權的死地?你們這班奴才官員,為求自保和利益,不惜一切埋沒良心和責任承擔的風險,將香港市民人身安全保障和財產,一起與違法的大陸人綑在一起,以圖通過立法修例執行惡法任務?說穿就是不惜犧牲香港人的死活,去執行共產黨政權的任務嗎?本身就是香港人的政府官員,竟然可以埋沒理性和良知,在毫無溝通協調商討下推行惡法去對待自家人,真係天理不容的做法呢!


[隱藏]
我覺得是好事哦


嘥9氣,係啦 你喺深圳俾少左代麗都要引用引導條例 ar ma,不過你哋又話有公安喺香港執法拉人嘅,咁啲粉腸仲未死嘅


好多人連世界上發生緊呢啲事都唔知,仲有告密、連坐、出境簽證(即唔可以成日飛)呢?到時唔只冇錢,而且邊有方法可以搵番?仲未計貶值貨幣同知識產權唔受保障。

同埋林鄭最後都會死喺呢條修訂下,結束任期都要時間出境架嘛!



引用:
原帖由 非我莫屬 於 2019-5-15 08:15 PM 發表
保安局岩岩認左

保安局認修例助內地沒收在港財產 堅持奪立會審批權保安局又承認,是次修訂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不包括中國」規
定刪除後,日後香港政府可在內地政府要求下,提供搜查或檢取證據、凍結沒收財產、送達法律文書和移交人員等協助。另外,根據條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增刪「附表1」(即可作引渡的罪行列表),法律顧問要求政府解釋,日後特首是否可發出命令直接擴大條例涵蓋的罪行類別 ...
估我哋仲係經歷佔中暴動前既香港人咩?  仲會俾你班港奸泛民暴徒嚇得到?  你真心以為我哋會信你吹?

泛民要發動第二次佔中暴動,以再次癱瘓香港市民交通,打爛香港街坊飯碗為手段,作為向香港人宣傳反對修改引導條例.



周街找換店都知發生乜事啦。


[隱藏]
錢緊要,借死人過橋嗻。


冮派哈哈哈


咁仲唔移民去尾角?一路好走!


香港記者 上國內 採訪新聞, 都係 無做壞事, 點解會比人打, 甚至比公安拉?
引用:
原帖由 哈囉灰肚臍 於 2019-5-15 09:50 PM 發表
小弟無乜見識但有個疑問。。本身無事無幹無做衰野,點解咁驚立法?



引用:
原帖由 nicencl 於 2019-5-15 10:23 PM 發表
香港記者 上國內 採訪新聞, 都係 無做壞事, 點解會比人打, 甚至比公安拉?
邊個?
幾時?
乜事拉你?
一年有幾多個?

[ 本帖最後由 路過的人_甲 於 2019-5-15 10:35 PM 編輯 ]



[隱藏]
早啲去瞓啦!黃人😮🙄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