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原帖由 胡姬爸爸 於 2019-5-13 11:02 AM 發表 只要大嗌 : 我們不做孟晚舟。。 朕肯定引犯條例通過唔到。美國加拿大就是濫用相關條例扣留孟晚舟,惡例在前,無可爭論。 甘好用的案例,難明泛民點解5用。 ...
VIP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9-5-13 11:24 AM 發表 司法制度不同,孟格格可以請律師告加拿大,告美國.,還可以安心全家都在加拿大。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胡姬爸爸 於 2019-5-13 11:36 AM 發表 點只?香港仲有司法覆核呢下絕招。
原帖由 雨中進擊的樓主 於 2019-5-13 11:28 AM 發表 哦,香港修例俾特首啟動引渡都可以打官司打到終審庭,有乜問題?
原帖由 吳尊函 於 2019-5-13 11:30 AM 發表 乜原來香港唔可以嘅咩?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9-5-13 11:46 AM 發表 可以告中央呀?真係唔知喎。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9-5-13 11:45 AM 發表 你攪清楚未?香港有權審件案咩! 理論上可以告中央,可以上訴,但結果會係點? 上面法治係點,你內心係知嘅。做人唔好講咁多違心說話。
原帖由 pp49pp 於 2019-5-13 11:47 AM 發表 大陸都有上訴添,等啖笑啦。 大陸法治排名包尾呀。
原帖由 胡姬爸爸 於 2019-5-13 11:50 AM 發表 又係渦,美加排名甘高,難怪濫用惡法,泛民都冇出聲啦。原來排名係甘樣用既。
原帖由 cortet 於 2019-5-13 11:54 AM 發表 你無知又老作! 你睇下 World Justice Report 的 Rule of Law index 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