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佔中抽水 於 2019-5-16 04:15 AM 發表



法例係保障市民,投資者等各界,立法就要走?啲富豪要走,定係定議為逃犯嘅要走?其實呢一刻已見心虛者啦。黑錢香港唔雖要嫁,走啦。👋
第一你未答我點解要買一送一,第二不是心虛的問題,香港立法當然不是問題,而問題是我們不相信大陸的法律,首先佢已經講明沒有司法獨立,其次你知唔知大陸講明以黨穩定為優先,冇人會知道五時三刻會捉邊個去做籌碼 ,而且上到去會有公平審判咩?你真係信大陸會介意有冇逃犯係香港咩用正義去掩飾惡法,真係笑死人.....



被引用(1)
逃犯條例不是為某ㄧ個國家而設。係為香港的司法而設。其次、你説大陸法治不成熟,這點本人承認。但你有冇看看美國、經常有黑人示威警察濫權。冇理開鎗。所謂天下烏鴉ㄧ樣黑呀i師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