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買大陸股等跳樓 於 2019-5-11 10:39 AM 發表
大陸獨裁國,法律不公,送上去即係送人去死
唔通反對嘅人都有機會犯法?普遍市民在自己社會生活工作,又點會驚。
現在大前提,就有件殺人案,被捕犯人不能審理,唔通就咁放佢,仲有天理咩?呢個香港仲可面對國際社會?



被引用(2)
你更未試過,我好多年前係大陸,比人屈偷嘢,公安捉咗我去毒打,仲用槍指住我個頭, 屈打成招,後尾睇到我個 回鄉證入境時間都唔啱,先放我saysorry,都打到周身傷。可以點


人地台灣話咗唔駛移交

台灣陸委會:即使香港通過引渡修例,不會同意移交陳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