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獨裁國,法律不公,送上去即係送人去死


被引用(3)
唔通反對嘅人都有機會犯法?普遍市民在自己社會生活工作,又點會驚。
現在大前提,就有件殺人案,被捕犯人不能審理,唔通就咁放佢,仲有天理咩?呢個香港仲可面對國際社會?



尾角D警察審都費事。即用私刑開鎗。


殺人填命,你同殺人犯講人道,據殺人葛時候有無同受害人講人道?躲在香港可以逃避死刑。政府養你下半世?系香港的法律先禁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