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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man007 於 2019-5-11 06:09 PM 發表
無錯,引渡條例係可以幫外國犯法而黎左香港嘅人用哩個條例去令犯人移交過去當地執法,不過重點在當某國需要某些人永遠消失,可以用哩條例無條件地被送走。
你估真係淨係為左殺人犯而立哩條例咩… ...
冇錯、尾角D警察都成曰開鎗殺克人啦。你班深黃有冇講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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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買大陸股等跳樓 於 2019-5-11 10:39 AM 發表
大陸獨裁國,法律不公,送上去即係送人去死
尾角D警察審都費事。即用私刑開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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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D. 於 2019-5-16 09:14 AM 發表

第一你未答我點解要買一送一,第二不是心虛的問題,香港立法當然不是問題,而問題是我們不相信大陸的法律,首先佢已經講明沒有司法獨立,其次你知唔知大陸講明以黨穩定為優先,冇人會知道五時三刻會捉邊個去做籌碼 ,而且上到去會有公平審判咩?你真係信大陸會介意有冇逃犯係香港咩用正義去掩飾惡法,真係笑死人..... ...
逃犯條例不是為某ㄧ個國家而設。係為香港的司法而設。其次、你説大陸法治不成熟,這點本人承認。但你有冇看看美國、經常有黑人示威警察濫權。冇理開鎗。所謂天下烏鴉ㄧ樣黑呀i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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