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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aunew 於 2019-5-8 01:24 PM 發表


香港對大陸有咩利用價值?


你吾係真心覺得係自斷一臂呀嘛


我只係睇到香港似 被引套多d, 用完即棄
對牛彈琴



修例咁多反對,真係要改到人人同意,就難上加難了


引用:
原帖由 大投壼 於 2019-5-8 10:24 AM 發表
一句講哂,逃犯條例係針對逃犯,我唔反對修例,嗰啲乜撚嘢下個可能係我.............唔該慳啲,靠嚇唔係人人work, 要嚇就嚇嗰啲香港未來棟涼、杰清,完。 ...
下個可能係我……呢啲說話根本係廢話,咁香港唔應該有法例,因為人人都有可能犯法……簡單講係酒吧飲酒都唔會知間吧無牌,一樣犯法



我想舉一個例大家就明。。。

泰國辱泰皇好大罪,一句都唔講得,泰國要求你渡,你渡不渡?

我所講的係,法律存在地方差異,,,不可能一蓋而論,只能case  by  case。

當遇到泰國要求引渡辱皇罪,
伊斯蘭國家要求引渡通姦罪,
你米係要渡?

這種怪異辯駁特顯正苦修例別有用心,只為某些原因,並非什麼公義。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丁常唔多旺 於 2019-5-8 01:30 PM 發表


對牛彈琴
問緊你香港仲有咩價值呀


毛毛, 護主都吾好咁hea 好吾好



引用:
原帖由 fig822 於 2019-5-8 10:37 AM 發表



香港地宜家一塌糊塗, 所有以前優勝地方已沒落!
因為97前港督係委任,立法局有官首和委任議員,只有少部份係民選……唔係一人一票直選!警方還有政治部直屬港督和 MI6

[ 本帖最後由 montejo 於 2019-5-8 01:39 PM 編輯 ]



引用:
原帖由 連續泛黃的腰部 於 2019-5-8 09:47 AM 發表
香港開始巳無法治
黃屍話法律第二



引用:
原帖由 rambotan2008 於 2019-5-8 01:12 PM 發表



任咩務呀賣港求榮就真,國師都話港人港審
呢個就大家都明白啦!!!



不顧其他各國簽定,
而強行一刀切修例,
國家整治才是目的!
背戶任何影響完全不顧 - 方便自己的管治 , 無奈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VBW@92^^ 於 2019-5-8 01:39 PM 發表

黃屍話法律第二
毛毛:跟著黨走,黨就是法律



引用:
原帖由 樓上消失的手背 於 2019-5-8 01:24 PM 發表



好奇一問~

你有此一問,證明你對台灣司法竟然是有信心。。。

唔似一的地方,講句野都可能槍斃~
仲有啲地方係好得人驚嘅,勤力嘅人更加死得快,就好似香港人好鍾意帶啲嘢返屋企做,但係如果你去咗外國都仲係咁,你好快就會被其他同事指是間諜,即使司法制度點公平都冇用,因為你真係帶咗公司嘢離開公司



大能把所謂愛國份子等引渡😘


引用:
原帖由 豬仔會爬樹 於 2019-5-8 08:52 AM 發表
港人陳同佳涉在台殺害女友後返港,基於本港與台灣並未簽訂引渡協議,觸發港府就移交逃犯修例,惟在民主派拉布反對下,立法會審議修例的法案委員會至今仍未選出主席及就修例展開審議工作。政府昨召開記者會,堅持寸步不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台灣殺人案疑犯最早十月獲釋,望法案委員會盡快展開審議工作,不能容許罪犯潛藏香港。對於坊間提出「港人港審」建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明不可行,因有關形式只能針對法例生效後的罪行 ...
大家唔使嗌,可以先將[港人港審]係1D同香港有引渡協議既國家,例如美國同英國試行。
呢D國家既法例同香港比較近,如果ok可以推致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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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
叫香港政府審所有香港人案件,包括在外地犯案罪行,根本係無一個國家做得到,提出呢樣野既人簡直on9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