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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農場幼小的神 於 2019-5-8 10:07 AM 發表
唔應該修例,只處理這單案便足夠
咁要法律黎做咩? D法律取消晒得啦
直接取消貪污法, 謀殺法, 以後再按個別案件處理好唔好?
將心比心, 你是否容許郭炳湘案, 曾蔭權案取消, 再就個別在立法會討論處理?

泛民都癡線既, 不斷批評大陸冇法治, 泛民自己唔單止冇法治, 直情想去法治化



個台灣殺人犯講聲多謝泛民


引用:
原帖由 hellexpress 於 2019-5-8 02:49 PM 發表

咁要法律黎做咩? D法律取消晒得啦
直接取消貪污法, 謀殺法, 以後再按個別案件處理好唔好?
將心比心, 你是否容許郭炳湘案, 曾蔭權案取消, 再就個別在立法會討論處理?

泛民都癡線既, 不斷批評大陸冇法治, 泛民自己唔單止冇法治, 直情想去法治化 ...
第時或者你今日所講的成為罪行,被引渡。



引用:
原帖由 彼德奧圖273 於 2019-5-8 10:47 AM 發表



在內地曾包二奶 ,有埋仔女 ,始亂終棄的港人有麻煩了。
簡單來講就係口犯左內地法嘅有麻煩了。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Ahkeichan 於 2019-5-8 02:38 PM 發表
身有屎梗係驚,行得正企得正驚條L
心有屎的毛蓄一定要死撐~唔係怎顯得所為身無屎?



我有一個朋友借咗我錢唔還,我出盡人面都無辦法,有另一個朋友聽到後介紹一位律師給我,定額收費,包收到,數日後錢全收回了。
之後律師給找了,控以黑社會行為罪,我也給找了,控以指使,主謀黑社會行為追債罪。
現在大陸正在打黑,以上是重罪,岡在廣州發生。
國內法制和香港全然不同,罪名亦不是我們香港人可以想像。



一定要拒絕做逃犯天堂!


引用:
原帖由 rabbit13 於 2019-5-8 10:19 AM 發表
追溯期10年內可行嗎

唔通50年都照拉咩
夠証據就拉、五十年前犯法同五年前有咩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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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one68 於 2019-5-8 02:56 PM 發表
我有一個朋友借咗我錢唔還,我出盡人面都無辦法,有另一個朋友聽到後介紹一位律師給我,定額收費,包收到,數日後錢全收回了。
之後律師給找了,控以黑社會行為罪,我也給找了,控以指使,主謀黑社會行為追債罪。
現在大陸正在打黑,以上是重罪,岡在廣州發生。
國內法制和香港全然不同,罪名亦不是我們香港人可以想像。 ...
咁你等死啦~黑社會罪~至少10年8載,重則槍斃。

正如毛蓄所謂大6陽光法例,人人安全,行得正企得正也要修正2地法例差異。



我想問吓大家,現在政府說有死刑不移交,台灣現在還有死刑,即是說不會移交陳同佳,咁立呢條法為咗咩?


引用:
原帖由 mingtak75 於 2019-5-8 02:57 PM 發表

夠証據就拉、五十年前犯法同五年前有咩分別!
笑左~67年不遠吧,當時暴動的左仔幾乎全部pk,呵呵,幾十年後,左仔楊光米受大紫荊。。。

民國時期,被處決的共黨叫匪
新中國了,他們全為烈士。

我無話對與錯

只係告知你分別可大了!
不同政權已有不同法律定義,
別太幼稚



引用:
原帖由 樓上消失的手背 於 2019-5-8 03:12 PM 發表



笑左~67年不遠吧,當時暴動的左仔幾乎全部pk,呵呵,幾十年後,左仔楊光米受大紫荊。。。

民國時期,被處決的共黨叫匪
新中國了,他們全為烈士。

我無話對與錯

只係告知你分別可大了!
不同政權已有不同法律定義,
別太幼稚 ...
夠證據落檢控、什麼政府也不用比面、司法獨立!



引用:
原帖由 mingtak75 於 2019-5-8 03:14 PM 發表

夠證據落檢控、什麼政府也不用比面、司法獨立!
詞窮理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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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投壼 於 2019-5-8 11:25 AM 發表

近年啲所謂民主派太過有恃無恐,公然挑戰政府甚至國家嘅忍耐力,都係怪香港太過自由同任得啲民主派亂嚟。
你係外資都唔揀香港嚟投資啦!同樣係中國嘅地方,北京、上海、山東、廣州甚至深圳都比香港嘅投資氣氛好,香港嘅優勢係低稅率,比其他城市為低,一國兩制嘛!但香港嘅政棍同反對派,不停破壞前人建立落嚟嘅良好條件,仲變本加厲去挑戰政府嘅容忍底線,試問香港又點會好吖!
不停有人跳出嚟話結束一黨專政,又話俾中共逼害 ...
師兄所言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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