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鼓勵港人到大灣區居住和發展,但很多政策性的東西依然沒變,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證跟有沒取得都是差不多。
1.國家人社部去年就發布香港人在內地買社保的具體辦法,其中一條是香港人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證是能夠以非就業形式在居住地參保“城鄉居民養老險和城鄉居民醫療險”,但實際在去到地方政府,就話唔得,說香港人只能參保在職社保,也就是說一定要在大陸工作或掛在公司上才能買社保。
2.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實名認證問題,雖說居住證上有810000的18位公民身份號碼,但幾乎所有線上和APP,包括大陸版微信和大陸版支付寶,共享單車什麼的,都不支持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實名認證,據說公安部門沒有開放線上驗證通道,所以根本不能網上實名認證。
3.銀行開儲畜帳戶,辦信用卡,小額貸款,車貸,住房按揭貸款……先說儲畜帳戶,開戶還是非常麻煩,深圳廣州相對好一點,但其他大灣區城市,又要工作證明,住址證明,又要審批才能成功開戶,以前一直到早二年前,都係用回鄉證,即日就搞店,什麼證明都不用。信用卡,以前港人在大陸申請信用卡,有工作證明,有流水就可以了,依家很多銀行是直接拒絕唔俾申請,小額貸款網貸什麼,實名認證都過唔到,肯定唔得。車貸,依然是深圳廣州好一些,但大多要求要有樓,有社保才批,其他大灣區城市是很難申請。住房按揭,十個樓盤,9個都拒絕香港人申請,同以前差得遠了,以前香港人在大陸申請住房按揭就真係和大陸人差唔多,而家就算有港澳居民居住證都係沒用。
創業免息貸款,很多地方例如都有政府貼息的免息創業貸款,例如東莞符合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和公司,是能申請20萬免息創業貸款,但香港人一樣不能申請。
我暫時知道港澳居民居住證只係坐高鐵時入閘和大陸身份證一樣不用取票,住酒店也能作為登記證件,其他領域真係冇用或作用不大。有些政府部門直情唔認呢個證件。
港府成日鼓勵香港人到大灣區生活,居住,發展,唔該你政策上限制嘅野,先同大陸真正傾好再講啦,咩都唔得,生咩活?發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