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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怒風 於 2019-4-26 10:10 AM 發表
放心,香港殺人都係判好輕,個司機只要證明到自己係青年才俊,有人寫信求情,基本上分分鐘坐一年就可以放返出嚟再害人,唉,就因為D官成日都判咁輕,所以D人先咩都唔驚,可悲。 ...
唔止,要信耶教,名校出身,有牧師神父教授社會賢達寫求情信,或本人長期從事公職(或慈善),咁就可能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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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果我變成回憶 於 2019-4-26 01:51 PM 發表

所以話 香港d 法律都係廢 有錢人玩意
唔止香港,根本西方法律就係有錢人玩意,贏既一定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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