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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麥斯特羅 於 2019-4-26 04:28 PM 發表


不如講下你點睇得出,等大家學下野。
所謂寶馬越線,只係由意外後照片所見。
寶馬右前被撞,右邊慢,左邊繼續去,車就向右走。
睇01啲相,的士前後都有大車,照計要越線先夠行。而相中條路好直,寶馬嗰邊好多位,寶馬無理由要越線。
如無醉駕,藥駕,精神不足等因素……

按撞車位喺近兩架大車中間,我就估計,
的士因路面情況越線過,寶馬唔讓路,想迫的士入返兩架大車中間。
的士又同你搏,估寶馬最後會抽返埋一邊,
兩個司機互不相讓,結果……



補01相


附件

-mN1DEdAYIUYqVQJpF6MHrLKl9fONq4uwm7lu-tu5bs.jpeg(166.66 KB)

2019-4-27 02:39

-mN1DEdAYIUYqVQJpF6MHrLKl9fONq4uwm7lu-tu5bs.jpeg

No_ZKn1R_kDnjZWUlUptUgheD4QKZjC7aqZW_UCmVv0.jpeg(36.76 KB)

2019-4-2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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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核心含情的師兄 於 2019-4-28 05:09 AM 發表
從今次報導已經知警方弄虛作假,因為警方認為違反法例大型吊雞車應該不受影響,所以索性報導寶馬房車出錯。

如果牽涉大型吊雞車違反泊路邊,即代表全港好多大型私人巴士,貨櫃車頭,大型貨車等等都是夜間違反泊在馬路上,代表全香港警察夜間冇人執法! ...
你睇嚟無細心睇過引述嘅報道,
亦將香港當成內地。


首先,香港和平示威,不等於合法。
香港有非法集會控罪,而呢條罪,係英治時代已經訂立。


其次,違法停車之後引起意外,香港無呢樣控罪。
反而內地曾經有司機,將私家車停喺合法車位,之後有違法嘅電動單車撞埋去,電動單車司機死亡。
法庭判私家車要賠償,因為私家車涉及意外。
據說內地此類情況偏都向要有買保險一方賠償,因為錢由保險公司賠。



附件

20190428_081846.jpg(167.07 KB)

2019-4-28 08:31

20190428_081846.jpg

引用:
原帖由 核心含情的師兄 於 2019-4-28 12:08 PM 發表



你又錯喇!

吊雞車冇車位可以泊馬路咩,咪傻啦,我可以話冇錢所以去銀行打劫,你真可愛。

在元朗或在偏遠地方有很多大型泊車位,吊雞車司機只是貪方便才泊馬路上咋!(買得起吊雞車自然有車位) ...
按你嘅觀點
喺街見到非法入境者咪可以打佢……


法官大人,我只係出拳,而佢係違法出現,所以我出拳打中佢,我無錯。
而我請法官判佢賠償,因為佢違法出現嘅面,令我拳路被阻及拳頭受傷。



[隱藏]
引用:
原帖由 核心含情的師兄 於 2019-4-28 12:37 PM 發表



你又天真。

應該第一時間捉住非法入境者然後報警拉佢,不是叫你打人,因為你可以跟蹤可疑人物。

其實香港已是中國城市自然冇非法入境者,所以你條問題多餘! ...
水平不同,最後回你……


小朋友,眼光遠大點,世界不止有中國及香港。
即使中國深圳,以前都有分一線,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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