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倫:中國對清潔能源產品大規模投資致不公平競爭 需緩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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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ris.yukman 於 2019-4-25 08:42 PM 發表 應該恢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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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莫耶斯領隊 於 2019-4-25 18:29 發表 天水圍天恒邨一名公屋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及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該家庭的資產上限為224萬港元)。當局其後調查揭發該居民案發時擁有4個香港住宅物業,市值約1126萬港元。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了《房屋條例》,被房屋署檢控。 被告較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在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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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assaWin 於 2019-4-25 06:45 PM 發表 擁4香港單位先值1126萬。有咩單位唔駛300萬一個🤣介紹下
原帖由 ClassaWin 於 2019-4-25 18:45 發表 擁4香港單位先值1126萬。有咩單位唔駛300萬一個🤣介紹下
原帖由 莫耶斯領隊 於 2019-4-25 07:26 PM 發表 被揭發就一定會收回嘅
原帖由 TL1596 於 2019-4-25 07:01 PM 發表 判太輕,理應監禁1年+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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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tatles 於 2019-4-25 07:06 PM 發表 四間屋.仲住果度..吾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