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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被控在佔領運動中,就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分別裁定就1項及2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法官陳仲衡判刑指,在任何自由社會,個人的言論自由必受規限,目的是防止社會出現混亂、預防罪案和保障其他人的權利。自由社會的人享有無限大言論自由的說法,必然是錯誤的。

陳官引述英國案例,強調只有在被告人有悔意的時候,法庭才有判處非監禁刑罰的理據,但正接受判刑的8人均毫無悔意。陳官強調,「悔意」並非指各人應放棄他們的政治信念,而是他們對公眾造成不便的「悔意」。陳官坦言,公眾至今仍得不到他們應得的道歉。



陳官認為,本案案情不符終審法院在黃之鋒案所界定的「公民抗命」。相反,各被告人只顧自己的政治理想,無視在港島上班的平民百姓因交通阻塞而受苦。他們犯法的後果,竟由普通市民承擔。「佔中」期間或有不少感人故事,但故事的另一面,是「佔中」對很多市民造成不便和痛苦。

陳官認同,除了有多個案底的黃浩銘,其餘7名被告均有良好品格。其中朱耀明積極投身社會服務,李永達則從事公職逾30年,2人的個人背景明顯較其他人突出。

陳官接納本案屬和平示威,各被告有意保護留守現場的學生,他們均不是因貪婪、慾望、憤怒或財利而犯案。惟示威堵路為時甚久,參與者眾,影響甚廣,遠超大律師呈交法庭案例的規模,罰款或社會服務令顯然不足夠反映案情有多嚴重,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擇。

陳官坦言受到朱耀明長年服侍社會而感動,加上他年紀老邁,即時監禁會對他的健康有明顯影響,決定酌情判處緩刑。另外,張秀賢與鍾耀華犯案時均年輕。陳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張秀賢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鍾耀華則判以緩刑。至於李永達,陳官認同他的公職背景優異,判處緩刑算是對他長年服務社會的回報。

法庭記者:黃梓生


大老爺的叫聲真大,令人振奮。多謝大老爺的仁慈,遲D好多後生的人生很精彩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485945/



言論自由永遠都是對的, 無人唔比你講野。 
但係都唔好訓係馬路咁仆街啊, 你有狗糧出遮, 好多人要搵食嫁。 



依家講乜都冇用,結局係乜先至重要


條路自己揀,趴街唔好喊


[隱藏]
按道理, 無悔意要重判, 因為型期未能令佢改正錯誤, 失去監禁的意義。 


作為中國人,不能對敵人有任何心軟!這等同危害國家!是嚴重犯罪!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貪曾只係貪少少利益無影響其他人都要坐監


佔中發起人影響全港巿民79日, 老既唔駛坐, 後生又唔駛坐, 做公職幾十年又有貢獻唔駛坐, 有病又唔判住, 法官量刑真係任佢行



冇悔意就應該重重判啦。咁L輕手咪=與民為敵正狗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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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悔意 呢點, 相信黃藍兩道都完全同意


無悔意都係輕判,如果扮哂悔意咪分分鐘當庭釋放,至叻都係d屎9官..


引用:
原帖由 judylam651 於 2019-4-24 01:57 PM 發表
無悔意都係輕判,如果扮哂悔意咪分分鐘當庭釋放,至叻都係d屎9官..
一早都打晒開口牌



🐶️總有辦法放生


屌,判咁輕法官癡L線食屎啦


[隱藏]
應該立即通過"送中"例, 即送晒返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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