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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 Member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4-22 07:11 AM 發表 唔止台灣,而家連英國,美國,加拿大,歐盟都表示對修例表示擔心,任何人只要身在香港,就有機會毛啦啦被引渡去大陸受到不公平審訊,既然逃犯條例咁唔受歡迎,應該一早撒消啦,如果條例無問題,就唔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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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nfan 於 2019-4-22 07:26 AM 發表 荒謬, 就算係加拿大! 轉機都會被人引渡去美國,話 犯了美國自己定下的法例!你又吾講?
原帖由 賭神無敵 於 2019-4-22 07:30 AM 發表 點解西方用引導你又唔講﹗? 遠既唔講,就以最近的加拿大用引渡法捉孟晚周,你又點睇﹗?
原帖由 disclaimer88 於 2019-4-22 07:33 AM 發表 咁的犯逃去英美加囉。
Golden Member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4-22 07:33 AM 發表 因為美國有民主人權,司法制度完善囉,美國只是依法辦事,並無問題
原帖由 西門町 於 2019-4-22 07:35 AM 發表 美國政府依法辦事,合情合理合法,,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會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