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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荃灣DAN6謀殺張萬里案,幾名逃犯
都係逃到台灣被捉返香港。今次香港冇
理由直接放左個殺人犯通街走掛?
其實每次個案用返引渡協議夾個犯上
飛機就可以了,成件事根本好簡單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9-4-20 01:18 AM 發表
當年荃灣DAN6謀殺張萬里案,幾名逃犯
都係逃到台灣被捉返香港。今次香港冇
理由直接放左個殺人犯通街走掛?
其實每次個案用返引渡協議夾個犯上
飛機就可以了,成件事根本好簡單 ...
樓主果然係天才



當年可以直接遞解出境𠻹,使乜法例。差佬說的就是法例,你有機會見到法官先算。連差館個值日官都見唔到就出咗公海


引用:
原帖由 ThomasTT392 於 2019-4-20 04:43 AM 發表
當年可以直接遞解出境𠻹,使乜法例。差佬說的就是法例,你有機會見到法官先算。連差館個值日官都見唔到就出咗公海
冇錯,直接運用行政權就可以了



[隱藏]
引渡條例根本就是賣港
何以有港人能不斷賣港?
正因這類人不受制約毫無懲罰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9-4-20 01:18 AM 發表
當年荃灣DAN6謀殺張萬里案,幾名逃犯
都係逃到台灣被捉返香港。今次香港冇
理由直接放左個殺人犯通街走掛?
其實每次個案用返引渡協議夾個犯上
飛機就可以了,成件事根本好簡單 ...
同意,根本無須再立法。



引用:
原帖由 特首候選人 於 2019-4-20 10:23 PM 發表
同意,根本無須再立法。
以後立左法就可以即刻有籍口押黎智英同李柱銘北上打耙了,仲有法律?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9-4-20 01:18 AM 發表
當年荃灣DAN6謀殺張萬里案,幾名逃犯
都係逃到台灣被捉返香港。今次香港冇
理由直接放左個殺人犯通街走掛?
其實每次個案用返引渡協議夾個犯上
飛機就可以了,成件事根本好簡單 ...
直接夾佢出公海,推埋佢落公海,會否更簡單呢?



引用:
原帖由 火燎森 於 2019-4-20 05:09 PM 發表
冇錯,直接運用行政權就可以了
其實佔中時,我都提議直接鏟班仆街去堆田區,同出一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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