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謹申認為,由於涉事協議是香港法律文件,並經香港律師在港簽訂,案件本應以港法律為依歸,此案反映一宗在港發生的民事案件,竟可被內地司法制度變成一宗刑事案件來處理並判刑。
涂謹申指,在現時中、港之間無法引渡逃犯的情況下,郭先生犯了民事案也能於內地被捕並控刑事,憂慮日後一旦落實修訂《逃犯條例》,港人就更加可以立即在香港被引渡。
涂謹申亦認為,有關判案可能涉及違反「一國兩制」的重大問題,例如當外商選擇使用香港法律到內地進行投資,他們可能擔心民事案件隨時會變成刑事,帶來嚴重後果。

聽完塗生咁講,更堅定的支持逃犯條例,以免香港成為罪犯天堂。



被引用(1)
咁你不如叫香港改晒D法例跟晒內地
一國二制就係因為大家有不同之處嘛
O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