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2358310
帖子
63752
精華
0
積分
68850
金幣
2924
閱讀權限
85
在線時間
11096 小時
註冊
2007-5-5
最後登錄
2024-4-19
查看詳細資料
lam_km
Platinum Member
橫眉冷對千夫指
帖子
63752
積分
68850
註冊
2007-5-5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1
發表於 2019-4-13 07:40
大
中
小
繁
簡
終院: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包括使用自己電腦
2019年4月4日 上午10:33
【Now新聞台】協和小學教師涉嫌洩露小一入學面試試題,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
五名終審法院法官一致駁回律政司上訴,認為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條文中,「取用」一詞是指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電腦,與使用自己設備的情況格格不入,在詮釋條文時,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時的情況;根據恰當的詮譯,任何人使用自己電腦而不涉及取用另一人電腦,便不干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2014年,協和小學三名教師及另一間小學的教師,利用智能手機洩露小一入學面試試題,原審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罪名不成立。
按照香港終審大法官的邏輯,阿桑奇利用自己的電腦發佈美國機密文件是合法的,美政府要求引度是違法的,對嗎?
[
本帖最後由 lam_km 於 2019-4-13 07:43 AM 編輯
]
派糖
引用
被引用(2)
UID
154661
帖子
31049
精華
0
積分
32499
金幣
211
閱讀權限
80
在線時間
8846 小時
註冊
2004-11-12
最後登錄
2022-7-14
查看詳細資料
愛國人
Golden Member
帖子
31049
積分
32499
註冊
2004-11-12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2
發表於 2019-4-13 08:01
大
中
小
繁
簡
呢條香港罪關外國咩事?而且阿x奇不是取用自己的電腦
派糖
引用
被引用(1)
UID
1387843
帖子
20950
精華
0
積分
20492
金幣
38
閱讀權限
80
在線時間
7862 小時
註冊
2006-5-4
最後登錄
2024-2-2
查看詳細資料
caledis
Golden Member
帖子
20950
積分
20492
註冊
2006-5-4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3
發表於 2019-4-13 13:57
大
中
小
繁
簡
美國政府告阿桑奇「不誠實取用電腦」咩?
派糖
引用
被引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