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 2,964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將在明日(4月11日)開會,審議「浦台緣」在蒲台島辦骨灰龕場的申請。不過,近日有島民發現,浦台緣在其祖宗山墳上留下通告,要求後人聯絡公司處理管理問題。有原居民對此感憤怒,認為先人山墳受擾。關注骨灰龕場發展組織質疑浦台緣想藉此證明正在營運,做法不當。

2012年有傳媒發現蒲台島大片樹林遭夷平,並擺放大量石板,擬興建骨灰龕位。及後政府介入,指地主違反地契,叫停工程,再將島上9成土地列為「非指定用途」,以阻止工程繼續進行。其後地主入稟,要求法庭聲明在相關地段興建骨灰龕場無違反租契。法庭在2017年裁定地主敗訴,指涉案地段有土地使用限制,下令地主清除所有骨灰及建築。

2017年6月《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生效,規定私營骨灰龕必須領有牌照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經營中的龕場需要申請「暫免法律責任書」,再在3年內滿足法例要求方可獲發牌照。浦台緣以截算前已營運的名義申請免責書及牌照,但各界關注骨灰龕方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浦台緣其實從未在蒲台島經營龕場,當時已去信當局質疑其申請資格,但當局指不能拒絕申請。

直到2星期前,有島民表示浦台緣在其先人山墳上留下通告,指公司正進行牌照申請,促後人盡快聯絡公司處理管理問題。據悉暫未有島民按通告聯絡公司。記者到蒲台島視察,發現幾乎所有墓地附近都有擺放相關通告,至於石板依然隨處可見,甚至有部份擺放在兩個土墳的中間,惟大部份石板下都空無一物。謝世傑質疑公司想藉此證明自己正營運龕場,同時要求島民支持其計劃,「一係要你搬走,一係就你要同佢(浦台緣)合作。」他又批評政府執法不力,促請政府要求浦台緣還原地貌,「佢哋無清過啲板,繼續由佢生咗啲草,遮住咗就算數!」

政府在60、70年代將相關地區劃作墓地用途,供島民安葬親友。蒲台島原居民羅成指,幾代人都是安葬在島上,至今目測到的墓地已有逾300個,「有啲已經(埋在地下)見唔到!」故島民得悉事件後反應激動,「幾十年嚟都相安無事,祖墳突然俾人騷擾,一定會好反感」、「你未買地之前個墳已經喺到,點解要我哋走?」

羅指,大部份島民反對興建龕場,擔心影響風水,令蒲台島變「骨灰島」,「(蒲台島)本身已經少村民,仲要搬啲陰宅入嚟,就唔會再有村民留喺島到。」謝世傑則指興建龕場將嚴重影響蒲台島生態,「蒲台島係盧氏小樹蛙嘅其中一個棲息地,如果斬晒啲樹,加上大量人流,對成個生態造成好大破壞。」

據發牌委員會網頁顯示,浦台緣未有交齊文件,故謝世傑認為可以成功申請免責書及牌照機會不大,但他仍會將有關情況告知發牌委員會,亦會向城規會投訴浦台緣違反土地用途。他擔心申請被拒後會有人騷擾島民,呼籲他們小心。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除了處於寬限期的龕場外,任何人士在沒有指明文書情況下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龕場即屬違法。不享有寬限期的龕場,不可存放骨灰在處所內,除非正在按《條例》進行處置骨灰的行動。非法營辦龕場或不當地處置骨灰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3年。本報曾致電浦台緣查詢,未獲回覆。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410/59459526

真係吾見得 D 原居民幾咁有先人既心,
分分鐘搵吾到自己既先人葬係邊。。

[ 本帖最後由 kitlo0414 於 2019-4-10 12:16 AM 編輯 ]



[按此隱藏 Google 建議的相符內容]